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近日,根据12315投诉举报热线提供的线索,天津工商津南分局查获一起擅自使用世界博览会会徽案件,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张某罚款2000元,并将1000张尚未发出、带有世博会会徽的宣传单和2张海报予以没收。这是天津市查处的首例侵犯世博会标志专有权的案件。
经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张某为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一家纺织用品商店的经营者,去年底,开始为江苏省某公司代理销售床上纺织用品。经营期间,张某自己设计,并委托所代理商品的生产公司印制含有上海世博会会徽图案标志、“与世博同行惠及全城”字样的宣传单和写真海报,共印制宣传单1万份,写真海报2张。至案发当事人发放上述宣传单9000张,剩余1000张。工商机关经与世博会标志权利人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联系,证实该组织从未许可张某、张某的商店以及所涉及的江苏某公司使用世博会标志。
工商机关认为,当事人在未经世博会标志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将世博会标志用于广告宣传的行为,属于侵犯世博会标志专有权行为。依据世博会标志保护条例,作出上述行政处罚。(记者梁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