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天津 |
天津市严禁囤积房源 打击无证售房 |
|
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10-04-16 14:35:11 |
概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从今天起市国土房管部门实施六大举措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严禁囤地延建、囤积房源,打击无证售房,揭露虚假宣传,设立举报电话。 |
|
|
|
|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从今天起市国土房管部门实施六大举措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严禁囤地延建、囤积房源,打击无证售房,揭露虚假宣传,设立举报电话,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六条举措包括:从今天起,本市查处囤地延建,加强房地产用地出让后监管,规范出让合同约定开工、基础部位、竣工的时间、基础部位完工后办理销售许可证上市公开销售的时间以及延期开发建设的处罚条款;严禁囤积房源,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销售许可证后,十日内可售房源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综合信息网上一次性全部公开,严禁以房屋预定为由变相捂盘惜售,实行商品房预定协议网签制度;打击无证售房,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中介代理机构在商品房项目取得销售许可证之前,以会员卡、优惠卡、选房卡、诚意金等形式变相收取房价款或预定金;揭露虚假宣传,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各类广告和房屋价格变动情况进行监控,配套设施、销售方案、服务承诺等必须与有关部门审批核准一致;规范公示内容,各商品房项目售楼处必须公示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方案、国家及本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许可上市销售的全部房源信息及销售价格等内容;加强现场巡查,市区两级联动,建立投诉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举报电话:23303931)。(雷风雨 刘英潮 姬臻 林琳) |
|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