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文强出庭听取宣判。 新华社发
4月14日,文强案涉案成员被法警押入法庭。 新华社发
昨日下午,重庆五中院判定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等四项罪名,数罪并罚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文强昨日已表示要上诉。
文强步履蹒跚到庭听判
昨日上午,文强案在休庭两个多月后继续开庭审理。法院仅有30多人参加旁听。9时整,审判长发话:请法警带被告人文强、周晓亚、赵利明到庭。随即,文强在法警的搀扶下,步履蹒跚地走向被告席,精神大不如上次开庭。文强的穿着还是第一次庭审时的黑灰色休闲夹克衫。法院有关人士称,文强的腿部有些陈旧性的损伤,最近因为天气有点冷,气候有点潮湿,腿部有些隐隐作痛。
上午的开庭只进行了14分钟,主要宣布文强、周晓亚夫妇收受赵利明的落款为张大千的“青绿山水”图(画名《蜀山携琴访友图》),鉴定结论为一般仿品。
犯罪所得2260万余元
下午3时,审判长王立新开始宣读了长达160页的审判书,共宣读了1个半小时。法院判决称,1996年至2009年,文强利用其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调整,工作调动、安置,经营开发等谋取利益,文强单独或与其妻子周晓亚多次收受20多家单位和个人所送的财物1216万余元,其中,文强、周晓亚共同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49万余元。文强尚有1044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
2003年至2008年,文强明知谢才萍、岳宁、王小军、陈明亮、马当、王天伦为首的重庆五大黑帮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仍予以包庇、纵容,收受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财物75.65万元。
强奸女大学生罪名成立
2007年8月28日晚,文强约女大学生巫某到重庆市渝北区一餐馆和一会所吃饭、唱歌,授意他人劝该女生大量饮酒后,将其带至一宾馆,不顾该女生反抗,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此外,文强对1044万余元财物不能说明来源。
与文强一同收受巨额贿赂的其妻子周晓亚因犯受贿罪,具有自首情节,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
面对死刑表情平静
周晓亚的辩护律师倪泽仁介绍,面对判决结果,文强没什么反应,很平静,周晓亚则情绪激动,当庭失声痛哭,瘫软在地。“一是觉得自己判得重,她的心理预期是5年,主要是没想到文强判死刑”。
文强未当庭表示上诉,其辩护律师杨旷生表示,是否上诉要看当事人的态度,计划到羁押地会见文强,看其是否要上诉。记者昨晚获悉,文强昨日已表示要上诉。
法院将对文强犯罪所得2260万余元继续予以追缴。
“三大金刚”全被认定涉黑
■ 宣判
本报讯 (记者褚朝新)昨日,与文强一起受审的三名高级警员,也被当庭宣判。
重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因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高利转贷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罚金人民币220万元。
重庆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因犯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重庆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因犯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法院将对黄代强犯罪所得256万元、赵利明犯罪所得37万元、陈涛犯罪所得37万元继续予以追缴。
受贿字画多次鉴定终为赝品
重庆检方曾坚称为真迹,因鉴定延长审理期限一个月
■ 庭审
本报讯 (记者褚朝新)14日上午9时,重庆第五中院开庭表示,采信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关于文强受贿所得的“青绿山水”图为一般仿品的鉴定结论。
2010年2月3日,公诉机关指控文强、周晓亚夫妇收受赵利明的落款为张大千的“青绿山水”图,经重庆市价格认证中心聘请的文物专家鉴定价值364.12万元。
庭审现场,文强否认该画为真迹,辩护律师杨旷生也提出重新鉴定。
重庆检方公诉人称,重庆价格认证中心是合法机构,鉴定师有鉴定资格,还邀请了重庆文物专家给出意见,鉴定结论形式合法、内容合法,无需重新鉴定。
3月18日重庆市物价局再次发布消息称该画为张大千真迹。该局称,多次邀请北京方面的国家级文物鉴定专家到渝进行权威考证,最终认定该画为张大千的真迹,认证价为364万余元。
昨日庭审,法庭称因文强及其辩护人均对该鉴定结论提出异议,该院依法委托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对该画进行了技术、质量鉴定,鉴定结论为:该画为一般仿品,故对指控该画价值364万余元的事实不予认定。
昨日中午,文强辩护律师杨旷生称,重庆司法系统最终接受了辩方重新鉴定的申请,认定该画为仿品实事求是。
昨日,审判长王立新介绍说,审理过程中,因控辩双方对字画的价格鉴定结论争议较大,法院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鉴定。基于上述事由,本案依法延长审理期限一个月,符合法律规定。
审判长解释文强为何被判死刑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包庇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判死刑罚当其罪
■ 释法
文强是目前重庆“打黑大审判”以来唯一一名被判处死刑的高官,宣判后,该案审判长王立新就社会关注的判处文强死刑的问题予以说明。
文强获死罚当其罪
根据刑法规定,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同时,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时,应当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考虑。
审判长王立新介绍说,受贿数额是决定刑罚轻重的一个重要量刑情节,但并非唯一量刑情节。在对受贿犯罪分子量刑时,不仅要依据其犯罪数额,而且还要根据其受贿情节、受贿行为给国家、社会和人民造成的危害后果等综合因素全面考虑。
王立新表示,文强受贿1211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文强身居司法机关要职,长期收受下属贿赂,对重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造成极大损害;文强肩负打击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职责,却包庇、纵容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致其得以发展壮大,社会危害性极大,显然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法院对其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当其罪。
文强妻子系自首减轻处罚
王立新说,文强妻子周晓亚虽然受贿数额达449万余元,但其受贿是在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情况下主动交代,系自首,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且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法院予以减轻处罚,符合法律规定,彰显“宽严相济”政策。(记者 褚朝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