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为全面落实本月开始正式执行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天津市工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临街底层住宅窗口售货行为专项治理活动。
此次专项治理以所在区县确定的主干道临街底层住宅窗口售货为重点,以所在区县确定的主干道临街底层住宅窗口售货为重点。发现涉及私自拆改门窗的,对其无照经营行为作出处理的同时,还应移送国土房管部门查处;涉及前置审批的,应立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向相关前置审批部门移送;涉及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符合低保条件的,应向区县政府报告,解决其生活保障问题;开展治理行动之前,应告知当事人其违法依据、处理依据等,充分听取当事人的事由陈述;要文明执法。
专项治理中,对达到一定条件未能申领到相关证照的,原则上不作为无证无照取缔的对象,由行业主管部门抓紧进行规范,督促引导其合法经营。(记者 郭晓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