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为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筹集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经市政府批准,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调整非居民自来水价格的通知》。从2010年4月1日起,调整本市非居民自来水价格。
据悉,市自来水公司以及静海、津南、西青赛达水务公司供非居民用水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80元。即:工业、行政事业、经营服务用水每立方米由6.70元调整为7.50元;特种行业用水每立方米由21.10元调整为21.90元。调增的收入主要用于南水北调工程基金。
具体收费办法是:调整后的非居民用水价格自2010年5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对使用IC磁卡水表的单位用户,调整后的价格自2010年4月1日购买水量起执行。
市发改委要求各供水企业要精心组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相关人员业务培训、网络调整以及用户的宣传解释工作。要求各单位、各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节能降耗,努力消化提价影响。(柴宴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