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从天津旅游部门获悉,从2010年1月1日开始,新的“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将正式实施。它的实施将使旅游中出现的事故责任更加明晰,赔偿效率也将得到大幅提升。据了解,该保险在天津实施预计为2010年年初。为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天津市旅游局要求全市290家旅行社必须全部投保这一责任险。
目前,天津游客出游是两个险“保驾”: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责任险如同“交强险”,是强制性保险,由旅行社购买。意外险则由旅行社代游客购买。但在实际赔付中,责任险索赔较难。
全国性的统保概念属首次提出。业内人士介绍说,新统保项目实施后,原来的各旅行社自主承保将变成全国、全天津市一盘棋,统一设计保险产品、统一采购选择保险公司、保费由相互压价变成统一价格。将所有的旅行社“捆绑”投保,投保金额巨大,因此旅行社在谈判时的地位就得到了转变,今后一旦发生纠纷,将比以往更容易为游客争取补偿金。
不同于以往多家保险公司经营的旅行社责任险,实行全国统保后,国家旅游局及保监会确定6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为所有参与统保示范项目的旅行社提供保险服务。旅行社责任险中还将首次引入保险经纪公司,提供专业保险经纪服务,方便旅行社和游客理赔,这也使旅行社责任险有了“保险经纪人”。责任险虽然保的是旅行社的责任,但最终受益的将是游客。
旅游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新的旅责险对旅行社各项行为有了详细规定,以保障游客利益,但如果因游客个人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如不听导游劝阻强行前往危险区域,团队自由活动时间发生意外等,则不属于旅责险赔付范围。因此游客出游,建议最好另外购买一份意外险,为出游打造“双重保障”。
旅行社责任险变化
赔偿限额提至20万元
此次旅行社统一投保后,其赔偿限额的提高,对游客及对旅行社的保障进一步提高。今后按照新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规定,每人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记者了解到,这与之前大部分旅行社购买的保单相比,限额有了大幅度提高。
保障项目大幅增加
与以往的旅行社责任险相比,新的旅行社责任险示范项目范围更广,将游客食物中毒、旅游交通事故、游客精神损害等比较难以界定的责任,明确列入保障范围,使得赔付落实及效率得到解决。
引入事故鉴定“第三方”
旅责险全国统保方案相比以往最大的进步,就是“事故鉴定委员会”这个机构的诞生,将有效改善旅游事故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独断”的问题。实行旅行社责任险全国统保后,将专门成立保险纠纷调解处理中心和事故鉴定委员会,旅游事故将由其统一鉴定。届时本市也将成立由旅行社代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旅游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和医学专家共同组成的市级机构。
实行先行垫付
以往责任险通常须待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理赔,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则建立了垫付、预付和公共救援、公共保额机制,使旅行社在开展突发事件善后与理赔工作时更为快速便捷。建立3000万专项资金,应对重大事件的费用垫付、预付和公共救援。此外,旅游事故中还允许“简易快速处理”,1000元 (境外500美元)的人伤赔案,游客可直接从导游或领队那里得到处理,然后凭医疗单证和赔偿协议领取赔款。
因自然灾害等延误行程可望获赔
“因为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的,旅行社和游客都不愿承担损失,如何处理损失也是一件非常头疼的事。”旅行社人士表示。本次出台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全国统保同时还提供了5种附加险,如紧急救援费用险、旅程延误险、旅行取消险等,供旅行社自由选择。这意味着,因自然灾害、传染病、航空管制等原因,导致旅程延误;或因自然灾害、战争、公共卫生事件和政府行为等原因导致旅行取消的,今后都有望向保险公司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