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前:小区车位近百 每月租金百元 现在:售价四五万元 没车位车不能进小区
都市斓轩小区近日出现车位纷争。围绕小区车位是卖是租的问题,业主与开发商争执不下,目前仍没有一致意见,因此带来的小摩擦时有发生。
针对车位是租是卖以及与其相关的一系列问题,本报采访了相关业内人士,他们从不同视角谈了自己的看法。
业主 开发商变卦难以接受
近日,都市斓轩业主代表邢女士向本报反映,小区车位突然由租改卖,令他们难以接受。据邢女士介绍,小区有300多套房子,当初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小区车位能达到房屋数量的三分之一,而且只租不售,价格不会高于每月90元至120元,并按照业主收房的先后确定了车位的出租顺序。但是,开发商现在变卦了,通知业主车位只售不租,售价在4万至5万元,并要求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不得将车辆进入小区停放。
“大概是在今年10月中旬,开发商的工作人员打电话问我们‘现在有车位,你们买吗?’这让我们很疑惑。之前不是说好只租不售的吗?人家说,根据《物权法》,他们有权卖车位。”业主郭先生告诉记者,因为对车位出售有意见,近来该小区停车纷争时有发生。
据了解,该小区位于河西区体院北,紧邻华夏未来幼儿园和环湖医院,因为地理位置优越,又是曾经风靡一时的酒店式公寓,知名度很高。现在小区叫蔚蓝轩,卖房时的名称是都市斓轩。小区规模不大,只有两栋楼,有一个公共大厅。记者看到,在楼前与院墙之间有一片空地可供停车,空地中间被一条公共道路分开,“停车场”上已被钉上若干地锁。
开发商 我们有权卖这些车位
该小区开发商天津翔隆顺泰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人员否认了小区车位有100多个的说法,并称当初是想解决这么多车位,但规划部门说不行,小区最终只有70多个车位,均在规划范围内。
关于给业主的只租不售的承诺,这位工作人员称:“当初确实有过这种宣传。后来,业内人士说在规划范围内的车位可以卖,我们就卖了。”
观点 车位既然要卖 也该有产权证
天津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 李滨
天津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李滨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司法解释,非公摊面积内的车位,开发商是有权出售的,而公摊面积内的车位则不得出售。不过,对于车位出售一事,李滨有着自己的质疑,“作为一名房地产专业律师,到目前为止,在天津我没见到过车位权证。也就是说,即使是可以出售的车位,目前的销售行为合法性也值得质疑,疑点在于,如果销售者无法为买售人办理该车位的房地产权证,怎么能叫车位的买卖呢?买售人的合法权益也就无从保护。”
车位是否公摊 业主无从知晓
南开大学民法学教授 陈耀东
南开大学民法学教授陈耀东认为,在《物权法》概念上,房屋和车位是不同的,按照规定车位的成本不能摊到房屋成本里去。“如果开发商玩花活儿,把车位的成本摊到房屋成本里去,只能由相关部门来监管,有着利害关系的业主却无从知晓。”(高立红 谷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