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天,天津市工商局发布了50个批次果脯蜜饯质量抽样检验结果,其中有8个批次产品不合格。据了解,8个不合格批次产品中包括广东康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康辉话梅、广东小老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油梅肉以及天津市果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铁山楂等。昨天下午,记者对本市几家大型超市进行实地走访发现,华润万家南楼北店仍在销售问题批次话梅。市工商局表示,消费者发现继续销售不合格果脯蜜饯的,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
超市:不合格话梅仍在销售
在华润万家南楼北店,记者发现,不合格批次的康辉牌“话梅心语”仍在销售。在超市三楼的话梅果脯专卖区域,有几位市民正在选购果脯话梅,一位带着孩子的年轻女士正拿着几袋话梅犹豫不决,不知该买哪种好,其中就有不合格批次的康辉牌规格为80克每袋的“话梅心语”,记者看到,货架上这个产品的批次正是此次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的“2009/07/01A”。
康辉:不合格话梅将全部召回
对此,康辉集团的林总表示,他已知道此事,目前公司正在调查中。对于天津市工商局给出的结论,林总表示应该是正确的。虽然该批次的产品进入天津市场的数量不是很多,但出现这样的问题,公司会及时将问题产品全部召回,避免市民因食用不合格产品对健康造成影响。
律师:消费者可要求10倍赔偿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魏炜律师表示,如果消费者购买了不合格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可以要求10倍的赔偿。魏律师解释说,今年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加大了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处罚力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对于问题食品,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食品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此外,食品生产者还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魏律师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要将购物小票保存好,发生问题时可根据购物小票和实物向销售者或生产者进行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