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针对当前一些非药品冒充药品、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坑害消费者的情况,19日,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要求,对天津市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将出重拳严厉打击销售假药行为。市民在市场上发现疑似假药可拨打药监执法热线27318068投诉。
根据部署,从现在起至12月底,将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重点对药品零售企业的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未标示文号等6种产品进行专项检查,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100%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一律停止销售,分类处理。从现在起至2010年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对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市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和药品时,要认清批准文号是“卫食健字”还是“国药准字”,前者为保健食品属于食品系列,不能作为药物服用,后者才属于药品。此外,应注意对含断言产品治疗功效,用专业化术语、神秘化语言、表示科技含量的语言描述产品作用特征和机理,利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情况的保健食品,一定要谨慎选择,以防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