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11月10日下午,本市召开学习贯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会议,通报近年来市纪委查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贯彻执行,促进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臧献甫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栋梁主持会议。
臧献甫指出,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科学规范国有企业权力运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关系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坚持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相适应,促进企业领导人员进一步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经营管理的能力、拒腐防变的能力和维护职工权益的能力,促进企业决策、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促进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确保国有资产运营安全、保值增值,确保企业科学发展、提高经济效益。
臧献甫强调,要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教育引导企业领导人员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严格遵守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维护国有企业利益、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和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规范职务消费行为、加强作风建设等五个方面的行为规范。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做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要强化企业外部的市场机制运作,大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经济处罚等多种惩戒措施,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企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企业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强企业效能监察,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继续大力营造有利于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保证国有企业依法经营、廉洁从业、健康发展。
杨栋梁要求,各集团公司要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的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党委和经营管理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主要责任人职责,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对照惩防体系建设要求,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带头廉洁从业,自觉接受监督,慎用手中权力,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市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具体办法,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把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市纪委市监察局、城乡规划建设交通工委、国资委党委、金融工委负责同志,各总公司(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纪委书记,各区县纪委书记,有关系统纪工委书记(经检组组长)270人参加了会议。(李川 王子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