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渤海金项链 |
山东选百名"乡村之星" 获选者每年享万元津贴 |
|
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09-10-18 16:00:42 |
|
|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获悉,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将启动选拔“山东省乡村之星”(以下简称“省乡村之星”),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100名,管理期限为4年。“省乡村之星”可以获得每年1.2万元的省政府津贴。
据悉,“山东省乡村之星”重点从农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中选拔产生。选拔范围是,直接从事一线工作的生产型(包括种植能手、养殖能手、加工能手和捕捞能手)、经营型(企业经营人才、农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技术服务型(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的各类人员)、社会服务型(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公益事业服务人员以及农村教师、医生、文体艺术等各类人员)和技能带动型(各类能工巧匠、科技带头人)农村实用人才。
另外,已当选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首席技师、齐鲁文化英才的人员不再参与“省乡村之星”选拔。
“省乡村之星”每两年选拔一次,每次100名,管理期限为4年。 “省乡村之星”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发给省政府津贴1000元,每年发放一次。
但如果在管理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因个人过失给国家、集体、群众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以及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作为“省乡村之星”的,经“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核实,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称号,停止相应待遇。
同时,“省乡村之星”纳入全省高层次人才库,省里每年组织部分“省乡村之星”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省情国情考察、咨询等活动。(郭静) |
|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