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行政复议法》实施10年中,行政复议成为沈阳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平台,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大量行政争议,纠错2000件。
沈阳市政府法制办建立“五公开”阳光办案制度,即:办案人员公开,工作人员实行挂牌服务;办案场所公开,随时接待复议当事人;办案程序公开,使申请人能依照程序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办案依据公开,实行案件当面审理;办案结果公开,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卷,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查阅。“五公开”办案,促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据统计,10年中,沈阳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452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1784件。平均调解结案率为45.3%,平均纠错率为15.6%。
同时,沈阳市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各项制度,确保行政复议工作法制化、规范化,陆续出台了《沈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审批办法》、《沈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一批规定,沈阳市政府法制办创设的“五公开阳光办案”制度在全国行政复议表彰会上也作了经验交流。(伏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