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今年的“十一”长假因为与中秋节假期重合,已成为有史以来最长的一个假期。最近,不少新婚白领向公司提出“8+X”的休假申请,即8天长假后再加休婚假和年假,从而使整个10月都处于休假状态。三假是否能同休在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这也引发了企业与员工间的“口水仗”。对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专家表示,带薪年假、婚假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休息权利,职工何时休年假、婚假可以自主决定,至于带薪年假、婚假能否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一起连休,在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所以有关“十一”三假连休的问题,最好由职工与企业双方协商而定,兼顾公私利益。
日前,上海某民企员工苏小姐要在10月2日办婚礼,10月5日计划参加欧洲15天深度游,回来后还要到丈夫老家去,三假连休共23天,但她的休假要求被公司拒绝。一怒之下,苏小姐在论坛上发帖抱怨,帖子很快引起了网友的关注。记者在天涯等论坛上看到,讨论如何充分利用这个“史上最长假”的帖子这几天比比皆是。不少网友打算“两假连休”,还有个别新婚小夫妻打算“三假连休”,过一个名副其实的“蜜月”。“三假连休”到底合不合法?
对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深劳动法专家冯兆君表示,员工的带薪年假、婚假能否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一起连休,在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但是,并不鼓励职工这样的行为。因为,劳资双方要充分考虑对方的处境,这样才能够持续发展。按照《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就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因为规定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如果把长假和年假、婚假连起来休,算是打了一个‘擦边球’,员工按规定休假无可厚非。但是《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5条也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对于假期连休的问题,最好由双方协商而定,兼顾公私利益。”
所以,专家提醒职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专家也建议企业应建立完整的休假制度,包括明确的休假条件、要求和审批手续,避免出现休假混乱的情况。【记者 李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