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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两男子卖枪找来12个帮手全获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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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09-08-19 14:03:05 |
概要:两名男子从塘沽洋货市场购买5支仿“六四”式手枪及数十发子弹,通过12名中间人先后卖给3个买家。日前,17名被告人经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以同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2年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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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两名男子从塘沽洋货市场购买5支仿“六四”式手枪及数十发子弹,通过12名中间人先后卖给3个买家。日前,17名被告人经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以同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2年不等。
刘某等17名被告人(有1名女性),大部分年龄都在21至34岁之间,其中一半以上都曾有盗窃、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抢劫、贩卖毒品等入狱前科。
2008年年初,刘某从本市塘沽区洋货市场,以50000元价格购买5支仿“六四”式手枪,随枪配带数十发自制子弹。同年4、5月间,刘某与同伙张某经预谋,由刘某提供枪支,张某以每支21000元底价,对外贩卖牟利。之后,2人先后在河西区一带,经过中间人魏某、杨某、刘某等12名男女,联系到兰某、高某、穆某等买家,先后以单支3至5万元不等,将5支枪卖给他们。
日前,上述卖家、中间人及买家共计17名涉案人被相继抓获。归案后,中间人魏某等5人将卖家给他们的“中介费”全部退缴。后经公安机关鉴定,仿“六四”式手枪,在近距离内对有生目标具有杀伤作用,认定为枪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上述17人为牟取暴利非法买卖枪支,或明知他人非法买卖枪支而从中介绍,同以非法买卖枪支罪论处。刘某、张某参与买卖枪支数量达5支以上,属情节严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11年。
中间人魏某、杨某等12人,分别以犯罪情节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5年不等,3名买家分别获刑3年。(记者解金钊 通讯员一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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