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天津队球员在追打主裁判何志彪(左)时被警察阻拦。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中国足协对在第11届全运会男足甲组天津队与北京队赛后出现的天津队部分队员追打裁判一事作出处罚。在赛后追打并推倒主裁判何志彪的天津队队员赵世桐,被处以终身禁赛。
中国足协在处罚决定中表示,本场比赛进行中及赛后,天津队部分运动员及相关人员因对裁判员的判罚不满,多次指责、谩骂、围攻和追打裁判员,且赛后球员赵世桐将主裁判何志彪推倒在地。期间,还出现了个别运动员侵犯比赛官员、破坏比赛器材、甚至冲上看台企图攻击现场观众的行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十三条、三十六条、四十四条、五十二条、五十四条、五十七条、九十六条、九十八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一、取消天津队12号运动员赵世桐在中国足协的注册资格,并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二、停止天津队1号运动员李根和8号运动员郝腾蛟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三十六个月(2009年7月30日至2012年7月29日)。三、停止天津队16号运动员苏力德和13号运动员吴迪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三十个月(2009年7月30日至2012年1月29日)。四、停止天津队4号运动员耿鑫和11号运动员范志强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二十四个月(2009年7月30日至2011年7月29日)。五、禁止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官员石勇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十二个月(2009年7月30日至2010年7月29日)。六、停止天津队14号运动员刘青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十场。七、停止天津队9号运动员梁杰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比赛五场。八、对天津全运会男子足球甲组代表队、领队及教练组提出通报批评。
天津市足管中心主任张贵来在接受采访时说:“我们会坚决服从中国足协的相关处罚,这是我们自己的工作没有做好,出现了这样的行为就要承担后果。我们在事后第一时间便对队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这些队员上交书面检查,并开会认真进行了研究,天津足协希望把坏事变成好事,通过这次教训让年轻队员认识到规则的重要性,在球场上要坚决无条件地服从裁判。”(记者徐国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