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山东省宁阳县农信社今天就中国青年报刊登《山东宁阳农信社多家储户千万存款离奇消失》一文作出回应,称该文记载的有关情况与事实存在较大差距。
宁阳县农信社负责人说,县联社风华信用社原主任胡永成,因涉嫌犯罪2008年8月23日由公安部门立案侦查,2009年6月11日侦查终结,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公安机关调查,胡永成自2006年与泰安李某相识,系多年的朋友关系,二人经常相互拆借资金。孙建军系李某司机,对以其名字开立的账户一无所知。孙建军账户实际控制人为李某,其账户并非基于储蓄存款而开立的普通账户,而是泰安满庄钢材市场的李某等人伙同胡永成,相互炒作资金牟取非法利益所开立的账户。因此,孙建军账户是风华信用社原主任胡永成案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是一般的存款账户。
经公安部门查实,胡永成所办理的每一笔取款业务都由李某告知其密码,授权胡永成办理,并不存在当事人所反映的未经储户授权情况下,存款被信用社私自转走。孙建军账户自2008年3月6日开户至9月26日终止交易,共发生业务235笔,其中在宁阳发生的胡永成支取业务45笔,金额7343万元,存款业务73笔,金额7631万元,胡永成实际多存入288万元。孙建军声称2008年7月30日至8月4日发生的共计2350万元取款属于断章取义,根本不存在欠款2015万元。此外,孙建军账户已经开通短信通业务,账户中每一笔存取款业务都能即时发送到指定的手机上,李某能随时掌握其账户资金变动情况。
据介绍,孙建军于2008年9月16日以宁阳县联社拒不支付其存款2015万元为由,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依据为孙建军账户部分流水。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7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08)泰商初字第64-1号],依法中止诉讼。既然已形成法律纠纷,法院最终会做出公正判决。
关于文中所称韩先生欠条一事,已经公安部门查清,系其与胡永成个人串通,提供账户密码,委托其办理,目的是相互炒作资金牟取非法利益。
文中所称和孙建军相同经历的王先生,“两千多万元存款也被信用社转走”,根本无此事实,也无此人。
胡永成一案公安部门侦查终结,事实已经很清楚,孙建军账户是李某等人伙同原风华信用社主任胡永成相互炒作资金,牟取非法利益所开立。胡永成案件现已移交司法机关。孙建军向法院提起诉讼,宁阳农信社正在等待司法机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