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大代表石育清狂打白条,侵吞公司3000多万元巨资,畏罪潜逃。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日前,梅州市兴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状告石育清巨额借款本息1200多万元尚未归还。
石育清是梅州市、兴宁市、黄陂镇三级人大代表,同时还是梅州兴宁市金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金兴公司)的法人代表、总经理。石育清占金兴公司10%股份,王佛鹏是金兴公司的大股东。
兴宁农信社诉称,从1997年6月3日到2007年11月22日,10年间,石育清共8次向兴宁农信社借款,本息共计1200多万元。石育清借款的理由,要么是经营房地产开发需要资金,要么是进行旧城改造需要资金,虽然都以他个人的名义进行,但都以金兴公司或王佛鹏名下的财产作抵押担保。
早期借款逾期未归还后,兴宁农信社曾要求石育清向兴宁农信社借新贷还旧债,或办理转借手续、申请延期归还。但是石育清不予理会,而且从2006年起干脆连利息都不还了,追还本金更是无从谈起。
今年5月中旬,石育清畏罪潜逃,兴宁农信社向前者讨回巨额欠款变得十分渺茫,于是在日前将石育清归联同金兴公司及王佛鹏名下的兴宁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一起告至兴宁市法院,要求归还欠款。对此,王佛鹏“喊冤”,表示石育清以金兴公司或他的财产作抵押担保借款的“委托书”,是石育清仿冒他的签名伪造的。
因石育清至今尚未归案,兴宁市法院表示,对此案公告送达60天期满后,法院将于今年10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