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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西站三男子拿口香糖冒充高科技产品诈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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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09-07-18 13:29:33 |
概要:一男子勾结两名同伙设下骗局,用口香糖冒充高科技染料和洗涤产品出售,骗得4000余元后瓜分。但在故技重施时俩同伙落网,该男子在外逃一年后最终向警方投案自首。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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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一男子勾结两名同伙设下骗局,用口香糖冒充高科技染料和洗涤产品出售,骗得4000余元后瓜分。但在故技重施时俩同伙落网,该男子在外逃一年后最终向警方投案自首。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诈骗罪。日前,经法院审理,罪名成立,一审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已缴纳)。
去年4月某日,外地男子谢某勾结两名同伙(均已被判刑)经预谋后,由俩同伙在西站地区选择一外地人为目标,以不收车费为诱饵将被害人带到咸阳路某小区附近,谢某在此等候佯装出售高科技染料和洗涤产品,俩同伙在旁边忽悠这东西利润丰厚,值得高价收购。被害人信以为真,掏了4000余元,后经仔细验货才发现箱子里装的竟是口香糖。此时,三个骗子早已逃之夭夭,后将赃款瓜分。
两天后,三人准备再次以同样手段行骗时,两同伙被民警当场抓获,谢某逃逸。后其东躲西藏,提心吊胆,自知难逃法网,于今年4月底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后退赔部分赃款,现已发还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伙同他人预谋后,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被告人能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另外,被告人归案后积极退交赃款,其从轻处罚之请求可酌情予以考虑。故作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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