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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考生可在19日中午12时以前申请复核中考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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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09-07-17 16:58:04 |
概要:为确保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市中招办在指定时间里受理学业考试考生复核分数申请。考生须在7月19日中午12时前向报名学校申请复核分数。逾期不再接受考生复核分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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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为确保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市中招办在指定时间里受理学业考试考生复核分数申请。考生须在7月19日中午12时前向报名学校申请复核分数。逾期不再接受考生复核分数申请。
考生申请复核分数,只限在接到市中招办发出的考试成绩通知单后,申请复核本人答卷的试卷总分和各题分,有无漏判、漏登、错登、错加等情况。考生申请复核分数时,须出示本人准考证,填写“学业考试考生复核分数申请单”,写清本人姓名、学籍号、准考证号、申请复核考试科目,并将成绩单原件贴在申请单指定位置处,同时交纳复核考试成绩费。(记者汪伟 通讯员李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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