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越来越多市民选择网上购物,购买的商品通常以快递方式投寄,当快递送达而收件人不在时,往往由同事、门卫、保安或邻居代签代收。这样一来,递送物品一旦损坏,赔偿责任难以界定。
日前,在本市南开区鞍山西道一家科技企业工作的赵小姐就遇到了这样的尴尬。6月16日,赵小姐从某网站订购了一台价值799元的三星牌手机。19日上午,手机由一家小型快递公司送到赵小姐的单位,但此时赵小姐已到南方出差,手机便由她的同事小张代签代收了。22日,赵小姐回公司上班,拆开桌上的快递包裹,发现里边的手机屏幕开裂液晶外泄,已无法使用。赵小姐电询网上卖家,得到“寄出的是个好手机”的答复,卖家称,可能是快递公司在递送过程中摔坏的。赵小姐又致电快递公司,但得到“物品已经签收,不能赔付”的答复。赵小姐只好自认倒霉。
有类似经历的网购者不少。商品送达时,本人不在现场,只好由同事、朋友,单位、居民小区的保安或邻居代签代收。由于代收人不方便拆开查看,等本人验收时出现问题,责任难以界定。由于缺乏相关政策,有关部门无法介入,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也投诉无门。
葛林是本市某快递公司的快递员,他告诉记者:“现在写字楼里的白领特别喜欢网上购物,而收件人不在的情况也很多。这时,我们会让他的同事代收,这已经是快递行业的通例了。不管谁签收,都等于确认包裹没问题了。如果没人代签,我们就可能要跑好几趟。”
中国邮政11185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送快递的邮递员遇到收件人不在的情况,应电话通知收件人,或经本人同意后由同事、门卫保安代收。不能在未与本人联系的情况下,随意将包裹交予他人。
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运营成本低,快递公司非常多,有的几个人就开一家快递公司,这些公司在损坏快递物品后,往往会以物品已经签收拒绝赔偿。(孙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