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刘姓读者向本报新闻热线28201234反映自己在网购手机时遇到的麻烦:手机在快递过程中“丢了”!调查中,买主和快递公司各执一词,一方表示自己从没收到货物,一方表示怀疑对方敲诈,由于双方都没有证据,使得事件陷入僵局。
在网络购物日益盛行的今天,如何避免陷入快递纷争?本报为此请市律师协会民商专业委员会委员任秀福律师为读者支招。
手机换货中“不翼而飞”
买家:根本没有收到货
快递:买家有敲诈嫌疑
打来热线的小刘是一名中学生,为了上学方便在市中心与别人合租房子住。据其介绍,半个月前,他在拍拍网上花1000多元买了一部诺基亚手机。使用中,小刘发现手机有点小问题,就通知了深圳的卖方,对方承诺换货处理。
然而,随后发生的事情却令小刘莫名其妙,手机在换货过程中“不翼而飞”了。“深圳那边的公司通知我‘货已到’,我立即联系了快递员,对方称货已送到我的住处,并且有人签收,但是我没见着东西。”这让小刘很着急。快递公司提出,小刘把同住的室友叫齐,让快递员辨认。但快递员并没有认出签字的人。“因为当时有一个室友不在,他们说人不齐不能算,后来有天晚上,那个室友回来,我又给快递公司打电话,请快递员来认一下,对方说太晚了,没时间,那个室友转天就回老家了,就这样,我的手机到现在还没有着落。”
对于此事,某快递公司和平区域一位姓陈的经理并不否认,但他认为己方很有道理。“按照他(小刘)的地址,我们的快递员送过去了,这一点,大厦监控有记录。当时,他不在,有一个人帮他代收了,他说自己没收到,回来找我们,我们也帮他认过一次,但是人没叫齐。”这位陈经理认为,对方有敲诈嫌疑,“我不想和他(小刘)纠缠了,我只对我的客户(即小刘所讲的深圳某公司)负责,他(小刘)有问题可以直接找发货方,就算赔钱我们也不会赔给他。”至此,事情陷入僵局。
律师提醒
跳出网购快递纷争
时下,网络购物日益盛行,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快递纠纷就是其中一类,上面的新闻事件是很多人都曾遇到过或可能遇到的问题,含糊不清的过程和结论对于消费者和快递公司都是一种经济和精力上的浪费。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解决?记者采访了市律师协会民商专业委员会委员任秀福律师。
遇到上面的情况找谁要货
任律师表示,根据双方所讲的情况,卖给小刘手机的那家公司(简称卖方)就应该再给他补一部手机或退还货款。
在这里,卖方和小刘是买卖合同关系,应该按照约定向其交付手机,卖方和快递公司是委托送货关系,快递公司应将手机送交小刘本人。目前的情况是,快递公司无法证明是什么人接收了手机,也无法证明接收人和小刘是什么关系,也就是说,无法证明其履行了交货义务。即使快递公司的说法是真实的,因为小刘没有委托别人代收手机,那么这种交付也是无效的,小刘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如果这样,卖方和快递公司当然也有权向接收人要求返还手机。
快递公司如何避免卷入纷争
快递公司在送交货物时,由他人代收是经常会遇到的情况。如果要求一定由本人签收,会给快递公司业务上造成很大负担。但是,任律师提醒快递公司,在送货时要注意,不论谁签收,都必须验证接收人的身份证件并进行记录,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顺利找到接收人。
不要利用快递“漏洞”贪便宜
任律师同时提醒买方,如果确实收到了货物,但利用快递公司手续上的漏洞想获得“额外”利益,如果数额达到一定程度的话,就有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不要因为贪便宜让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
新闻纵深
规避三类快递问题
目前,快递业存在问题不少,据介绍,这些问题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其一,迟延送货,递送物品丢失、损坏,没送到指定地点等。其二,在先签字还是先验货的问题上一直存在争议,签了字,再验收,即使货物有问题,也因为“已经认可”,而不予处理,因此常常引发争议。其三,赔偿标准争议多,快递业存在保价一说,也就是说,客户在委托快递时,可以选择为货物保价,将来一旦遗失或损坏,可以按保价索赔。现实操作中,快递公司出于利益考虑,往往不会提醒客户,而粗心的客户也很少发现相关提示。此时,一旦发生遗失或损坏,经营者通常只按照邮资的2至3倍进行赔偿。
律师提醒,选择快递公司之前,首先要对快递行业进行必要的了解,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的专业快递公司,掌握一些快递和售后方面的知识,以便维权;对贵重物品建议最好保价;收件人一定要先验后签,否则宁愿拒收。(记者 高立红 实习生 黄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