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山东省济宁市近日公布消息,将在行政执法领域逐步推行“首违不罚”制度,包括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综合执法局等11个市直执法部门的123项执法处罚项目被纳入首批“首违不罚”目录。 此次公布的“首违不罚”项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可罚可不罚的行为;违法情节轻微,没有造成较大后果的行为;不是主观故意,通过警告、批评教育能够尽快消除影响的行为。项目涉及市民关心的开车出行、倾倒垃圾、违法摆摊等问题,更多的则与企业相关,如公司首次年检逾期,情节较轻,经批评改正的等。(记者 马跃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