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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交警在媒体上公布摄像头位置 市民反应不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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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09-03-26 10:42:53 |
概要:3月25日,沈阳交警支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交警支队和各区交警大队管辖的在沈阳市以及高速公路上的摄像头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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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在媒体上公布摄像头位置 市民反应不一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3月25日,沈阳交警支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交警支队和各区交警大队管辖的在沈阳市以及高速公路上的摄像头位置。记者本以为这种公示会引起广大驾驶人的积极响应,没想到在当天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司机对此事并不太“感冒”。
邬先生(于洪区一家汽车销售4S店店长):意义不大
“因为我作为一名普通司机,看到这个公示后只能是看一下我上下班的路上哪地方有摄像头。一般情况我开车都很注意,不会去闯信号的。”
蒋先生(出租车司机):不公布也知道
“我做出租车司机已经10多年了,其实就是不公布,我们总在路面上跑的出租车司机也都知道哪地方有摄像头。我知道有很多夜班出租车司机,就是知道有摄像头也一样闯信号,他们在后半夜马路上车特别少的路口,将车绕到逆行车道上开过路口,摄像头因为角度和拍摄区域的限制根本照不到这种闯信号的车辆!
卖电子狗的摊主(工作在西部汽配城):销售没影响
“我们查过交警的网站,前几天就在网站上有过公布,现在手机上都有电子狗功能,已经非常普遍了,我觉得开车闯信号是习惯问题,有些人无论是否公布都不会故意闯信号的。”
沈先生(私家车主):最好是安装警示牌
“我们需要的交通信号公布最好是在有摄像头的路段安装警示牌,这样会使驾驶人在行车时时刻接受警示,而不是自己买电子狗或是在车上放一张刊登哪有摄像头的报纸,难道要我们全背下来?”
董小姐(司机):有摄像头没警示标,国外可起诉
“有些摄像头安得太隐蔽,在八一公园旁边的一条路上就有一个,几乎是藏在树枝当中的。如果能设一个警示牌,司机知道这里有摄像头就不会这样违法行驶了。在国外如果设立摄像头而没有警示标志,将会被市民按侵犯隐私权而起诉。”
律师说法:好事可以做得更好
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杨功涵律师表示,交警设置摄像头的目的就是督促和提示驾驶人守法行车,这次将摄像头位置公布出来,体现了交管部门不是以处罚为目的,而是以督促和教育为主,“这是一件好事,如果在设置摄像头处设立警示牌,则能更充分地体现交管部门的初衷。” 记者 杨硕 摄影 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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