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扩大内需的十项措施和天津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持高新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帮助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增强克服困难的勇气,在危机中抓住机遇,在困难中实现崛起,加快结构调整,整合优势资源,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结合实际,特制定天津高新区迎挑战、抓机遇、保增长的措施。
一、成立“天津高新区迎挑战、抓机遇、保增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高新区两委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管委会副主任刘力和海泰控股集团副总经理宫靖担任,成员由管委会经发局、科技局、投资服务局、建环局、城管局、财政局、劳人局、滨海综合服务办,海泰控股集团和滨海高新区开发建设公司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局,具体负责相关支持措施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
二、设立1亿元的“保增长专项应急资金”,为高新区企业提供短期融资服务、贷款担保服务,协调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加大为企业服务力度,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资金压力和融资难问题。成立专项应急资金管理办公室,成员由经发局、财政局、科技局、海泰投资公司和海泰担保公司组成,办公室设在经发局。专项应急资金由财政局统筹安排。此项资金重点支持:
1、解决企业保生产急需流动资金问题,重点支持已签订生产销售合同而急需增加流动资金的项目。
2、解决企业为加快在建项目进度而出现的短期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3、解决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扩能而出现的资金短缺问题。
三、加快兑现高新区各项优惠政策,利用政策资金支持企业加快发展。自主创新资金管理小组以及各成员单位要加快各项政策兑现的审核工作,符合政策的资金要按时发放到位。大力协调市有关部门,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让高新技术企业能够尽快享受优惠的税收政策,减缓企业资金压力。在使用“保增长专项应急资金”时,对列入天津市和高新区重点计划的企业,可以适当放宽支持的条件。
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指挥部要加强项目前期审批协调工作力度,超前服务、交叉服务,缩短项目前期审批时间,推动高新区重大投资项目尽快开工,加快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在建重大项目提供贷款贴息支持,鼓励企业加大投资力度,特别是加大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采用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展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
五、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企业负担,缩短企业办事时限,提升服务水平。
1、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及服务性收费,免收区内所有项目工程质量监督费;免收民营、外资企业投资建设的厂房及科研办公类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及施工合同审查费;减半收取公开及邀请招标项目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及施工合同审查费。
2、简化项目施工许可管理程序。
3、对民营、外资企业投资建设的厂房及科研办公类工程项目的招标管理实行备案制。
4、区内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当场办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个工作日办结。
5、适当放宽对公开和邀请招标项目的审批条件。
六、积极组织并支持企业申报国家和天津市各类计划项目,重点支持企业申报国家和我市科技重大专项,国家和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和重大技术开发项目、公共服务条件建设项目、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等,各有关部门在项目立项备案、可研报告审批、土地选址、环境评价、地方政府匹配资金承诺、银行贷款承诺担保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七、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加快高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投资环境。加快滨海高新区交通、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华苑产业区电力配套,景观改造,绿化和人才公寓等配套设施,支持高新区有资格的企业参与供热、供水、污水及垃圾处理、路灯改造等配套工程建设。
八、加大地方财政对区内企业的政府采购力度。优先采购高新区企业产品,优先推荐高新区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属高新区财政投资的项目,在招投标中同等条件下优先由区内企业承建。鼓励并支持区内企业实现产品区内配套、联动发展。
九、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加快智能高新区建设步伐。根据华苑产业区信息化建设规划大纲要求,启动实施智能交通管理、道路监管和设施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加快社会信息化建设,建立产品和服务信息的公共信息平台。尽快启动滨海高新区信息化建设,完善华苑与滨海高新区信息联络功能。
十、制定应急预案,稳定劳动就业关系。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协调区内劳动仲裁、社会保险、法庭等部门快速联动,妥善处理困难、破产企业大规模经济性裁员事件,维护高新区和谐稳定。
在认真落实以上十项措施的基础上,天津高新区要进一步加大经济运行调度力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重点企业联络人制度,深入做好企业调研服务和监控预警,及时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运行。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随时和高新区经发局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联系。符合第二条专项资金用项要求的企业,请据实填写“保增长专项应急资金申请表”,报高新区经发局。
高新区扩大内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