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洪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发布时间:2023-07-21 16:25:10
7月21日,记者昨天下午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本市发布《市防办关于启动市防洪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在提醒市民做好自我防护的同时,各相关部门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据市气象部门预报,本市7月20日夜间至22日有明显降雨过程,主要降水时段为21日夜间。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会商决定于2023年7月20日16时启动市防洪Ⅳ级应急响应。
根据应急响应要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及时上岗到位,启动应急预案和防汛重点部位“一处一预案”,持续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联合会商,科学调度防洪工程,加强堤坝巡查防守,提前布防队伍物资,及时封控疏导交通,做好防洪排涝抢险救援准备。同时组织水务、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快中心城区积水排除、交通疏导和下沉地道封控。农村分部组织各涉农区落实农田除涝措施。文化旅游、商务、人防、住建、交委、城管等部门和各区做好景区景点、地下商业设施、人防工程、在建工地、危陋房屋、交通运输、轨道交通、户外广告牌、地下空间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工作。蓟州区防指提前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各项工作。与此同时,多平台、多渠道滚动发布预警、响应信息,提醒市民合理调整出行,减少户外活动,做好自我防护;根据预警,及时启动应急机制,果断采取“关、停、限、避”措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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