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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办事成本,助力企业减负

发布时间:2023-07-20 12:04:34

  7月20日,日前,区政务服务办会同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区水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印发《滨海新区“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修订版)》,该版实施方案更具适用性和普惠性,将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促进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持续优化新区营商环境。

  扩大适用范围 完善开工条件

  “拿地即开工”改革是指企业在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可先行委托勘察设计单位对现场地形地貌、地下管线情况等进行勘察测绘,同时利用土地竞买时间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取得土地后符合条件马上开工,审批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实际开工时间较之前至少提前2个月。

  《滨海新区“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修订版)》的最大亮点是扩大了“拿地即开工”的适用范围,将适用范围由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扩大至滨海新区范围内社会投资新建工业厂房、普通仓库项目,其中涉及危险化学品、文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消防特殊建设工程、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等特殊要求的项目除外。2020年12月16日,区政务服务办印发《滨海新区“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方案》,对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的社会投资厂房、普通仓库等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的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实现“拿地即开工”。“方案印发以来,全区38个项目实现了‘拿地即开工’,此次我们放宽了建筑面积、建筑高度限制条件,提高改革的适用性和普惠性,让更多企业享受改革红利。”区政务服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在完善开工条件方面,此次改革新增完成土地平整、施工围挡等施工准备工作,完成施工临水、排水、临电安装工作作为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取得土地并承诺满足方案规定的开工条件,政府部门直接发放相关证照,项目即可开工,将进一步加快项目开工、建设进度。

  推行桩基先行 优化办事流程

  此次改革的另一大亮点是推行桩基先行,深化施工图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在依法确定施工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完成施工图设计后,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施工图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与设计单位共同出具《施工图设计质量承诺书》,以此办理桩基部位质量监督手续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展桩基部位施工工作。建设单位应在基坑(槽)开挖前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并取得项目整体质量监督手续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此项改革将进一步“提速”项目建设,有效降低建设单位的资金和时间成本。

  同时,区政务服务办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提供审批前期服务,推进数据共享。建设单位取得土地当日,一个环节、一站式、一个工作日之内取得开工手续。在支持企业提前开展勘察测绘工作的基础上,支持企业提前开展土地平整、施工围挡等施工准备工作,同时,整合临时供、排水和临时用电报装流程,在企业取得土地前完成通水、通电,确保企业拿地后能够立即进场施工。

  降低办事成本 助力企业减负

  落实“用地清单制”改革要求,此次改革对需要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证(特殊情况除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评估评价工作的,由各级土地储备机构及土地整理单位按照用地清单制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并形成用地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给土地受让单位,费用纳入土地整理成本,土地受让单位不再另外支付。

  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领域营商环境,破解企业投资建设中的痛点堵点。下一步,区政务服务办将会同有关单位,严格贯彻落实方案规定的各项改革举措,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的审批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滨海新区高质量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