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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在残疾人就业创业、教育就学、康复服务等多方面实施助残惠残政策

发布时间:2023-05-22 17:06:25

最佳答案:5月22日,5月21日是第33个全国助残日,主题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记者从市残联了解到,本市在残疾人就业创业、教育就学、康复服务

  5月22日,5月21日是第33个全国助残日,主题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记者从市残联了解到,本市在残疾人就业创业、教育就学、康复服务等方面有诸多助残惠残政策,一定程度改善了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自主创业有补贴

  按照《天津市促进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办法》,对持本市核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年龄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5周岁),2023年1月1日起新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以下均称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未就业残疾人,给予自主创业补贴。对新创办企业的残疾人,给予 25000元创业补贴;对新创办个体工商户的残疾人,给予7500元创业补贴。

  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在正常经营期间,以残疾人个人名义或个体工商户名义为本人缴纳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按照实际缴纳金额给予补贴,月补贴金额不超过950元。残疾人个体工商户以个人名义只缴纳养老保险的,月补贴金额不超过650元。

  教育培训有助学金

  本市为各年龄段的残疾儿童提供教育扶残助学金。比如,学前教育阶段,在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含普通小学及特教学校的学前班、普通及特殊幼儿园)中就读的10周岁以内(包括10周岁)残疾儿童,每人每学年发放430元扶残助学金;享受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的残疾儿童每人每学年发放990元扶残助学金。最多发放年限为三年。对在普通学校接受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就读的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的健全子女(学生),在小学阶段就读的每人每学年发放510元扶残助学金;享受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的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发放920元扶残助学金。最多发放年限为六年。在初中阶段就读的学生每人每学年发放680元扶残助学金;享受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的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发放1380元扶残助学金。最多发放年限为三年。

  对在特殊教育学校接受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就读的残疾学生,在小学阶段就读的每人每学年发放560元扶残助学金;享受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的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发放1050元扶残助学金。最多发放年限为六年。在初中阶段就读的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发放750元扶残助学金;享受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的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发放1570元扶残助学金。最多发放年限为三年。

  残疾人参与本市职业技能培训,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等,参加外省市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凭相关缴费票据也可享受补贴。

  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用提升

  自今年4月1日起,本市0-7岁听力、肢体、智力、多重残疾儿童和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康复训练费用补助标准由每月不超过0.2万元,每年度不超过2万元,调整为每月不超过0.24万元,每年度不超过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