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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公园开展全面治理游野泳专项行动,维护大都市文明窗口形象

发布时间:2023-05-06 11:34:25

  5月6日,昨天早晨,虽然天空飘着细雨,但已有20多人陆续跳进水上公园东湖游野泳。水上公园管理部门发现后,立即派人赶到现场进行劝阻。随后公园成立治理游野泳工作组,开展全面治理游野泳专项行动,维护大都市文明窗口形象。

  昨天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工作人员手持小喇叭,向市民游客宣传游野泳的危害,发动志愿者一起劝阻游野泳行为。水上公园管理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自2009年7月公园提升改造免费向游客开放以来,经常有市民来此游野泳。一些人不听劝阻、不服管理,对有关禁止游泳的标志牌熟视无睹,对管理人员的劝阻制止破口大骂、大打出手,甚至趁人不备破坏设施,更有甚者赤身裸体行走于湖岸,粗鄙的言行严重破坏了公园的环境秩序,更损害了天津的文明形象。今年“五一”假期,本市旅游市场强劲复苏,但在良好的态势下,不文明现象有所抬头,一些人又开始到水上公园游野泳。

  为保障群众生命安全、预防溺水事件发生、保护水生态环境,水上公园就禁止在公园游野泳进行提示。请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远离自然水域,不得从事游泳、戏水等危险活动及其他污染水质的活动。禁止在自然水域周边非法搭建用于游泳、戏水的相关设施及其他经营性设施。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组织人员到涉水区域从事游泳、戏水等不安全活动,违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顾警示提醒,擅自下水进行游泳、戏水、捕鱼等活动发生人身伤亡事件的,责任自负。未成年当事人,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对破坏水生态环境和破坏水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水上公园将继续加强与属地公安机关的联系,依法治理游野泳行为,加强人员值守管理力度,坚决制止破坏公园设施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