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金融助企,加快实施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
发布时间:2023-04-06 18:32:16
4月6日,市人社局近日发布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合作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快实施创业带动就业保障制度,助企纾困促就业。
按照实施方案,贷款对象范围为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具有示范和带动效应的小微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经各区人社部门认定的稳岗扩岗优质企业,“用工难、用工贵”问题突出的稳产保供企业,就业弹性大、民生关联度高的养老、托育、家政、餐饮、外卖配送等行业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外出务工返乡人员、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较多的企业。
企业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标准:企业成立1年以上;企业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上年度用工人数未减少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中行天津市分行开通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便捷审批通道,为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企业提供人民币贷款,原则上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稳岗扩岗专项贷款项目,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