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锚定双碳目标实现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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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7日讯: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天津市公共机构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长林介绍,《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市公共机构用能结构持续优化,用能效率持续提升,在2020年的基础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碳排放下降7%。全市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在2030年前尽早达峰。
提升绿色低碳运行水平
《实施方案》提出,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更新建筑门窗,推进绿色高效制冷行动,实现高效照明光源使用率100%,鼓励开展绿色化改造。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对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鼓励大型公共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
同时,提高建筑用能管理智能化水平,鼓励将楼宇自控、能耗监管、分布式发电等系统进行集成整合,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能源管理一体化管控中心。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化,推动存量“老旧”数据中心升级改造,“小散”数据中心腾退、整合。采取见缝插绿、身边添绿、屋顶铺绿等方式,提高单位庭院绿化率。
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引领
《实施方案》明确,以全国节能宣传周、绿色出行宣传月等为窗口,充分利用公共机构自身宣传终端,面向全社会宣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同时,推动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与节约型机关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遴选等示范创建活动融合。到2025年,力争80%以上的处级及以上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创建10家以上的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
遴选绿色低碳技术和产品,开展绿色低碳技术集编制和应用示范案例征集,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深入开展资源循环利用,健全废旧物品循环利用体系,大力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公共机构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等环保材料。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绿色低碳办公理念,发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示范作用。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
加快能源利用绿色低碳转型
《实施方案》提出,推动公共机构终端用能以电力替代油、气等化石能源直接燃烧和利用,提高办公、生活用能清洁化水平。持续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市场化机制运用,鼓励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和运行维护,到2025年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30个以上。
充分利用公共机构建筑屋顶、立面、车棚顶面等适宜场地空间,安装光电转换效率高的光伏发电设施,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50%光伏覆盖率。加快淘汰报废老旧柴油公务用车,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力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更新用于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时,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
强化绿色低碳管理能力建设
《实施方案》明确,健全碳排放法规制度体系。修订《天津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充实绿色低碳要求和举措。完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将碳排放量纳入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碳排放报告。将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和考核体系。参照国家和我市相关管理办法,加强对重点排放单位绿色低碳发展的监督管理,推动重点排放单位开展碳排放核查。
同时,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队伍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的理念和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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