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落户新规,本市买房最多可加30分
发布时间:2022-12-02 11:45:42
最佳答案:2022年12月2日消息:央广网天津11月29日消息(记者周思杨)日前,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人社局发布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相关指
2022年12月2日消息:央广网天津11月29日消息(记者周思杨)日前,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人社局发布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相关指标分值。
通知对“居住”指标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将“在天津市购房居住(自有住房),住房在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的,每年积10分;住房在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的,每年积11分;住房在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的,每年积12分;住房在滨海新区的,每年积15分。”调整为“在天津市购房居住(自有住房),住房在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的,每满一年积10分,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15分;住房在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的,每满一年积12分,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25分;住房在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的,每满一年积12分,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25分;住房在滨海新区的,每满一年积15分,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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