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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亮:真正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一定要做到“脑中有法、心中有爱”

发布时间:2022-11-23 12:57:29

  “未成年人保护是良心工程,需要润物无声、需要精雕细琢、需要一以贯之。”津南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张海亮秉承着这样的信念,耕耘在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法治宣传第一线,用心护航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让孩子们爱上普法课

  青少年普法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那么,如何才能与他们拉近距离、赢得信任与好感,进而实现更好的普法效果呢?对于这个问题,张海亮有自己的答案。

  他将检察官严肃的形象转化为生动活泼的“未未”叔叔,围绕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孩子们的兴趣爱好,先后制作了“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之《“未未”讲禁毒》《“未未”讲自护》等精品课件,他还专门为小学生编写了模拟法庭剧本,引导孩子们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护意识。针对青春期学生的特点,张海亮先后研发《“开学第一课”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远离校园暴力,争做守法少年》等精品课程,从情、理、法三个层面,给广大青少年打好犯罪“预防针”。“沉浸式”的普法课深受同学们的喜爱。

  办案护苗两手齐发力

  张海亮经手的很多案件,他都会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细致、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张海亮在办理一起网吧失窃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于是,他和同事一起对一段时间内受理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逐一排查,发现辖区内部分街镇的十余家网吧,都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上网的问题,进而滋生违法犯罪、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津南区检察院针对这一问题,迅速开展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向有关部门移送线索并制发检察建议。有关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开展了专项清理整治活动,检查网吧200余处,依法取缔“黑网吧”“黑歌厅”两家。张海亮还积极推进建立相关领域社会治理长效机制,津南区检察院与多个部门共建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张海亮和同事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多起未成年人酒后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以及利用烟酒作为犯罪工具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侵害的情况。

  他们深入走访、调查了辖区中小学及居民区周边15家食品经营店铺,对未要求疑似未成年人出示身份证件就向其售卖烟酒现象当场调查取证。同时,他们还邀请多个部门共同参与,搜集身边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拓宽监督渠道。

  针对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等现象反映出的行政监管职能缺位问题,张海亮和办案组的同事及时进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并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执法难题,督促加强行业管理,有力净化市场环境。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经营场所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制作“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警示标识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有效加强行业自律,减少、杜绝未成年人购买烟酒问题,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脑中有法 心中有爱

  “未检的案子,可能都算不上惊天要案,但直接关系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我们必须考虑周全,容不得一丝马虎……”在张海亮看来,要真正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一定要坚持做到“脑中有法、心中有爱”,检察官多做一些事情、多付出一些努力,就可能多帮助一个孩子、挽救一个家庭。

  近年来,张海亮在做细、做实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和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上不断探索,建议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80余人次,开展社会调查90余人次,开展心理疏导100余人次,对9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和精准帮教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发放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10余份,真正织密了法治“针脚”,修复了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