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26条举措 助力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和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人民群众养老托育服务需求日益旺盛,但近两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可持续经营困难加剧,普遍面临经营成本上升、人工租金上涨、防疫开支增加等问题。为帮助相关行业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日前,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提出6方面26条具体举措。
据了解,在房租减免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养老托育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租金至今年年底;支持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减免租金;鼓励探索将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国有房屋等物业免费或低价委托专业化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经营等3项政策措施。
在税费减免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按50%税额顶格减征“六税两费”;社区养老托育机构特殊税费优惠;增值税留抵退税;水电气热缴费优惠等4项政策措施。
在社会保险支持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缴费等3项政策措施。
在金融支持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引导金融机构实施贷款延期还本付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贷款贴息支持;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增信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对养老托育服务机构适当延长保单到期日或延期收取保费;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高银企对接效率和融资服务效能等6项政策措施。
在防疫支持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对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在物资调配、转运隔离、医疗救治等方面予以倾斜;视情况增加核酸检测频次;适当给予防疫物资、消杀支出支持;合理调整运营补贴发放条件,及时足额发放等4项政策措施。
在其他支持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对养老托育设施建设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力度、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鼓励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心理疏导服务;鼓励支持相关助餐和家政服务企业;支持探索新业态、发展新模式;探索发放养老托育服务消费券;支持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依托职业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6项政策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的举措,导向明确、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大、受益群体广泛。一方面,针对养老托育行业加大支持力度。其中,养老托育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一律免除租金至年底,突破此前政策6个月减免期限、疫情风险地区和主体范围限制;对养老托育服务业增值税留抵税额一次性退存量、按月退增量,在此前政策基础上进行了行业扩展。另一方面,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在落实国家政策基础上,房租减免方面,新增对减免租金达到25%及以上的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中记录履行社会责任情况。金融支持方面,新增加强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鼓励商业银行运用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提高银企对接效率和融资服务效能。
《若干措施》涉及部门较多,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各区共同努力,坚持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大力推动政策落实落地。同时,持续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加大宣传解读力度,让行业主体广泛知晓,应享尽享快享各项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