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昨天,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天津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新闻发布会,就《方案》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支持政策、组织保障等进行正式发布。
《方案》提出,到2025年,我市乡村建设将取得实质性进展。生态、宜居、美丽的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布局优化、承载力强、系统完备、安全可靠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体系全面形成;保障基本、质效优良、城乡均等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方案》提出健全“三个体系”,分别是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内容包括,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创建区域教育发展共同体、提升涉农职业院校发展水平等措施;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农村养老助残服务水平,推动移风易俗,整治天价彩礼、浪费攀比等不正之风,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模式,实现90%以上村庄实行积分制管理等。
按照《方案》,实施“九大工程”。村庄建设发展提升工程,创建10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精准扶持800个经济薄弱村,全面提升村庄建设发展水平等。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促进农村公路与乡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等。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持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确保饮水安全,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7%等。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农村供电可靠率达到99.955%,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9.99%。发展农村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等。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建设150个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推进鲜活农产品低温处理和产后减损,推动滨海新区和远郊五区区镇村三级商业体系加快完善等。
“九大工程”还包括: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加强农村广播电视、5G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提高“互联网+”惠民便民服务水平等。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进一步完善村级综合服务站点,加强村内健身设施、公共照明、应急避难场所、应急广播建设等。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加强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周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等。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再改造提升6.6万座户厕,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完成第二批150个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等。
我市将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实施项目化清单管理,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加大财政投入,创新金融服务,引导社会参与,强化用地保障和人才技术支撑等措施,确保《方案》顺利实施,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