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前营业部主管合同欺诈 民生证券收到天津证监局警示函
发布时间:2022-10-27 16:40:41
近日,天津证监局向民生证券天津多伦道证券营业部(原民生证券天津福安大街证券营业部)下发警示函。天津证监局指出,经查,该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原营业部负责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司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现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二是非本公司人员长期在营业部从事记录考勤和会议纪要等工作。
天津证监局指出,上述问题反映出该营业部人员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不完善,因此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悉,民生证券目前在天津仅有多伦道一家证券营业部。该营业部原负责人魏方2019年已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天津证监局于10月24日发布的《关于对魏方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措施的决定》显示,魏方作为证券经营机构工作人员及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期间,以投资国债回购名义,与投资人签署其伪造的“固定收益业务协议”,以个人银行账户收取投资人资金,借他人证券账户使用投资人资金进行证券交易。在申请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资格时,魏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上述重大事项未报告。魏方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等相关规定,故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在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决定书作出之日起,其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等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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