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文化

主页 > 资讯 > 天津 >

天津

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打击网络谣言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4 15:13:44

  伴随互联网快速发展,网络谣言掺杂在海量信息中,污染网络空间、误导公众舆论、损害网民权益,严重的甚至破坏经济社会稳定,危害公共安全。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打击网络谣言是社会各界共同心声。为进一步治理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空间,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告如下:

  《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利用网络从事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天津市网络虚假信息治理若干规定》明确,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含有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等内容的违法信息,以及含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内容的违法信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对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将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为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惩治力度,查处曝光典型事例,最大限度挤压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生存空间,营造清朗网络环境,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围绕网络谣言治理,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指导我市网站平台加强技术手段建设,提升溯源能力,对首发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平台账号,视问题性质进行处置处罚,强化源头遏制。二是对首发恶劣谣言、多次传播谣言、利用谣言进行恶意营销炒作的账号主体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严肃追责。三是联合公安部门依法对网络谣言开展调查,对谣言制造者、蓄意传播谣言者一查到底、依法惩处;及时通报曝光处置处罚情况,公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此号召广大市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的任何行为都应遵纪守法。请广大市民增强识谣辨谣能力,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发现网上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视频、音频、文字等信息不随意转发,疑似涉津谣言线索主动举报,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构建良好网络生态。

  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