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机场二期改造项目西减河中涝水外排项目的研究
关于-天津机场三期改扩建配套工程西减河涝水外排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机场三期改扩建配套工程西减河涝水外排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经天津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批复(农经)[2022]12号批准,勘察、设计所需资金来源为保税区 管委会承担。招标人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天津机场三期改扩建配套工程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东部,京津塘高速西侧,为保证机场三期 扩建工程涝水外排需求,保障机场地区排涝安全,现实施天津机场三期改扩建配套工程西减 河涝水外排工程,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挖西减河东侧贯通河道550米,设计流量50立 方米/秒;新建连通闸1座,设计流量4立方米/秒:新建穿津汉公路至北塘排水河倒虹吸1 座,设计流量13.6立方米/秘:新建机场扩建西减河外排泵站1座,设计流量13.6立方米/ 秒。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机场三期改扩建配套工程西减河涝水外排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共2个标段:
(1)勘察标段名称:天津机场三期改扩建配套工程西减河涝水外排工程勘察,合同编号: JCSQGKJPTXJHLSWPKCSJ/HT-2022-01。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挖西减河东侧贯通河道550 米,新建连通闸1座,新建穿津汉公路至北塘排水河倒虹吸1座,新建机场扩建西减河外排 泵站1座等。勘察内容为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地形图测绘、管线探测等)。
(2)设计标段名称:天津机场三期改扩建配套工程西减河涝水外排工程设计,合同编号: JCSQGKJPTXJHLSWPKCSJ/HT-2022-0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挖西减河东侧贯通河道550 米,新建连通闸1座,新建穿津汉公路至北塘排水河倒虹吸1座,新建机场扩建西减河外排 泵站1座等。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 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计划勘察、设计周期
(1)计划勘察周期
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30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初 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2)计划设计周期
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25天内完成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应按下述要求完成设计工作:
1)初步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35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合同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 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 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 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 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勘察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勘 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勘察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勘察资 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近五年(2017 年1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 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设计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乙级以上(含乙级)设 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五年(2017年1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7日,每日9时~11时30 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各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勘察(和测绘) 或(和)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
六、现场踏勘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 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1日9时30分。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