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调控房地产调控政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税收必须从两年改为六个月
9月16日,天津出台稳楼市新政,明确提出,非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就业的新市民、大学毕业生,持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可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
在此之前,天津市规定,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天津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发布稳楼市新政
9月16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7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非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就业的新市民、大学毕业生,持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可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滨海新区仍执行原购房套数政策。对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和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可凭居民家庭户口簿在本市原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1套住房。
优化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方面,《通知》明确,无个人购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已结清购房贷款且在本市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40%。
《通知》还提出,落实国家房贷利率优惠政策。对于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方面,《通知》指出,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用好国家奖补政策,支持新建、改建、盘活租赁住房,落实本市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金融、财税、公共服务等配套支持政策,加强年度用地计划和建设计划管理,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强监督管理,促进供需适配。大力发展长租房市场,引导住房租赁企业结合市场需求扩大房源供给,稳定住房租金水平,满足多元化的住房需求。
传递积极信号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关荣雪认为,天津出台的本次政策覆盖面较为全面,对楼市成交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关荣雪表示,在支持租赁需求方面,新政既释放了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的积极信号,也向租赁群体传递了租金平稳的预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相应群体的压力。在满足合理住房需求方面,大幅降低了购房门槛,在提升购房意愿、带动楼市成交的同时,也将提高天津的人口吸附力。对于60岁及以上成员的家庭和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可增购1套,充分考虑到不同年龄群体的住房需求,合理纾解供需矛盾。在信贷方面,二套住房首付由60%降至40%,此举也促进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释放,促进楼市成交。另外,新政还涉及加大税收支持,充分考虑到了房企在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资金压力。
除天津外,近日还有多个城市发布稳楼市措施,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
9月15日,青岛住房和城乡建设微信公众号发文,对现行房地产相关政策进行适度调整优化。继续在市南区、市北区(原四方区域除外)实行限购政策。继续明确限购房源。对限购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本地居民限购2套,二孩、三孩家庭可增购1套,外地居民居住满半年限购1套。
同日,济南住建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济南市持续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继续对二环以内的历下区、市中区区域实施限购,自9月16日起实施。
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分析表示,近期各地连续发布稳楼市政策,“保交楼”政策力度不断加大,预计后续房地产市场有望逐步企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