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人民检察院近期受理一起入户盗窃案,盗贼竟是亲生儿子
发布时间:2022-09-10 13:57:10
天津北方网讯:所谓“日防夜防,家贼难防”,近日一父亲发现家中财物丢失后报警,没想到盗贼竟然是自己的儿子。
近期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入户盗窃案,30岁男子张某花钱大手大脚,囊中羞涩之际竟打起老父亲的主意。在确定父亲未在家的情况下,张某采取翻墙手段进入家中,将父亲停放在院内的一辆电动三轮车和车内5000余元现金盗走,并将盗窃得来的钱尽情挥霍。后经武清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车辆价值人民币1500元。
因害怕被父母责骂,张某盗窃财物后失联。张某父亲发现财物丢失后报警,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将张某抓获。到案后,张某自愿如实供述了罪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责令被告人张某退赔被害人人民币6500元。
检察官提醒,发生在家庭成员及近亲属间的盗窃行为并不罕见,但很多家庭受“家丑不可外扬”等观念影响,往往对犯罪行为隐忍、包庇,或者止于训诫。如果行窃者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秘密窃取亲属财产达到一定数额标准,是构成刑法中的盗窃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