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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站锅炉检修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22-09-02 10:52:37

  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新港站锅炉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港站锅炉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港站锅炉维修项目,采购预算 106万元,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港站锅炉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港站锅炉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2年 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 2022年 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人 3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若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和分包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转包和分包参与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

  8、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年 09月 02日 09时 00分到 2022年 09月 08日 17时 00分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09月 23日 09时 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 09月 23日 09时 30分

  联 系 人 :王丹、杨洋

  联系电话:15711366118

  电子邮件:zqsd12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