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市政停车场综合整治工程一期的初步设计
关于》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停车一体化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含概算)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河东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河东区城市管理停车-体化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含概算)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图有资金170.03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共享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东区城市管理停车-体化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含概算)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东区城市管理停车一体化项目(一期)-初步设计(含概算)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单位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单位若为被授权入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入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及本单位为其缴纳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期缴纳记录凭证或2020年度或2021年度整年的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投标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投标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质:
1投标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单位应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注:1和2满足其中1条即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8月30日09时00分到2022年09月06日17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年09月19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2年年09月19日10时00分
联系人:刘 工
联系人电话:15210491817
联系人邮箱:zbgs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