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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辟谣获取保租房申请资格要收费:租赁合同签订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发布时间:2023-03-19 17:37:37

  3月19日,近日,针对四川成都地区部分个人及中介声称可代为获取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资格或代为购买保租房,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声明辟谣。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解释,当地保租房主要出租给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只需满足在租房所在地无房即可,无缴纳社保、公积金、提供居住证等准入条件。成都保租房资格申请、项目登记、选房配租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在租赁合同签订前不收取任何费用,更不存在所谓的“资格费”“代办费”“渠道费”“更名费”等。

  据了解,“十四五”时期,成都计划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盘活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30万套(间),总投资将达到1500亿元以上。为进一步丰富房源供给,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此前曾发布指南,在成都全市范围内开展“以租换购”。居民可自愿将自有存量住房用于保租房出租,待房源“纳保”后,居民可申请在出租住房所在限购区域取得新增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

  “我是‘以租换购’政策的受益者。”成都市民吴玉希告诉记者,2022年10月,她在“成都住建蓉e办”网站提交了申请,将自己在金牛区花牌坊街道一套70平方米的自有住房用于保租房出租。年租金标准不超过同地段、同类型、同品质房屋市场租金标准的90%,且年租金涨幅不得超过5%。“按相关标准折算后,我每月能收2000多元租金,并获得了一个普通类型购房资格,可以购买成都市主城区的房子。”吴玉希说。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西财智库主任汤继强认为,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体系,可以缓解引进人才、外来务工人员、青年职工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是解决超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的重要途径。“一方面,要拓宽房源筹集渠道,从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促成多主体参与投资的良性发展格局;另一方面,各级监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避免保租房市场出现违规上市销售等乱象。”汤继强说。

  据悉,以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除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外,成都还面向城镇户籍住房、收入双困难家庭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可向区级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可纳入系统轮候配租。此外,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的人才在购买人才公寓时,可享受优惠政策面积部分购房款15%的政策性优惠。

  成都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进一步提醒,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在推出时,将通过成都市住建局官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平台对外公告,平台公布了相关政策文件、成都市范围内所有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的咨询电话。广大群众请勿轻信其他渠道发布的“内部电话”,不要相信所谓的“内部人士”,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