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集团第四分公司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最佳答案: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32.356万元,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32.35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分为1个包,主要采购需求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物业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
B.2022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2年度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22日09时00分到2022年09月28日16时00分
报名时须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线上获取:须将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包号;3、供应商名称;4、联系人;5、联系方式;6、供应商联系邮箱;7、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3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GSQY—2022—01—28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包,主要采购需求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养护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物业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232.356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
B.2022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2年度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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