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野味”,刻不容缓。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颁布实施后,公安机关迅速行动,从源头上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把住野生动物非法进入流通环节的关口,为法规落地保驾护航。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公安机关始终高度重视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工作,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会同行政主管部门对农集贸市场、花鸟鱼虫市场、宠物商店等重点场所、部位开展清理清查,累计出动警力3.9万余人次,排查重点场所4.1万余处(次)。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共破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围绕《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决定》公安机关将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坚决依法打击“零容忍”。对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行为构成犯罪的,坚决迅速打击,切实做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捕、养、售、运、食”五个环节全链条打击整治,形成高压震慑态势。二是加强线索转递、密切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强与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畅通线索转递渠道,对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线索追根溯源,推动源头治理,形成打击整治合力。三是曝光典型案例、广泛宣传教育。通过多渠道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宣传教育群众,警示和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高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生态保护意识。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拨打“110”,提供涉及非法储存、运输、贩卖、食用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筑牢我市野生动物安全屏障。(作者: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