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共9个方面18条措施。
据了解,本市改善医务人员工作和休息条件,加强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防护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营造有利于医务人员工作的良好环境,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后勤服务,并保证基本生活用品供应;维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保障医务人员休息时间,一线医务人员在防控任务结束后,由所在单位通过调休、轮休、补休等方式安排强制休息;强化健康防护,尽一切可能配齐防护物资和防护设备,防护用品调配向临床一线倾斜,组织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健康体检;强化心理援助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预和心理疏导,减轻医务人员心理压力;提高医保待遇水平,一线医务人员在履行疫情防控任务期间,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部门按照住院标准报销,财政部门对其余个人负担部分予以全额补助。
落实医务人员待遇,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300元给予补助;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给予补助。同时,还将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开辟工伤保险绿色通道,并发放卫生防疫津贴。
给予职业发展激励,实施职称评审倾斜,对一线医务人员可优先推荐职称评审,申报人员在疫情防控中的工作总结、病案报告、科研成果等可替代论文,相关经历视同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和1年基层工作经历,开辟一线医务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获得记功及以上奖励的,可直接申报评审正、副高级职称。实施招聘政策倾斜,对表现突出的非事业编制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此外,还将照顾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给予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入学照顾政策。(作者: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