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傍晚,延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5月31日延安市城管执法冲突事件称,根据延安市委、市政府的调查结果,决定对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凤凰大队大队长赵振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撤销大队长职务;两名涉嫌违法的城管协管员被拘留。
□通报
执法中发生冲突
昨天下午,延安市政府就“延安城管打人”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延安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建强通报事件经过和对有关人员的处理结果。
李建强通报说,据初步调查,2013年5月31日下午3时,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凤凰大队稽查一中队对市区旅游景点周边流动商贩进行例行检查。下午5时,当执法车辆巡查至杨家岭附近时,发现美利达车行违章将数辆自行车摆放在人行道上维修和经营,决定暂扣该店违章摆放的车辆。
在实施暂扣过程中,执法人员与该店店主刘国峰等当事人发生冲突。店主刘国峰在冲突中被踩踏致面部出血,1名女执法队员郑媛媛也在冲突中受伤。
之后,110巡警到达现场制止冲突,将相关人员带离调查。
两官员撤职两协管被拘
事件发生后,延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及时作出重要指示,迅速成立了“5·31”城管执法冲突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责成市城管局、公安局等部门立即介入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城管局对现场参与的8名执法人员、2名负有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党政处分;市公安局对2名涉嫌违法的工作人员给予刑事和行政拘留(见表格)。
□爆料
延安城管大厦约30层
昨天又有网友爆料称,延安城管拥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大厦,高约30层。网友质疑称,这座城管大楼足够整个陕西省的城管来办公了,而这幢办公大楼,是否涉嫌超标呢?
根据延安市城市管理局《2010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延安市城市管理局的办公地点就在延安市宝塔区嘉岭桥侧的城管大厦楼内。有网友称,整个延安市约有216万人口,市中心区宝塔区约40万人口,“近30层的延安城管大厦可以容纳多少城管工作人员办公?”
网友“叫俺小宇”爆料称:“延安城管大厦大部分属于住宅区,而且据我了解这座楼属于延安城管局下属的几个单位集资建成,属于办公和住宅一体。”
□官方否认网传
行凶者非城管官员亲属
延安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发生后,有网友称,涉事的临时工为城管凤凰大队书记的外甥女。昨天,延安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否认了此说法。
事发后,延安市城管局称,涉事8人全部被停职调查,另外踩人者系临时工。而此处罚公布之后,有网友称4名临时聘用人员中,黄衣女子名叫郑媛媛,而双脚跳起踩踏商户男子叫史瑞,两人为夫妻。而郑媛媛为当日执法的凤凰大队书记郑世国的外甥女。同时网上还流传另外一段视频,一名身着城管执法制服的女子与一名老人对骂,言语粗俗。网友称,该女子即为郑媛媛。
对于这种说法,延安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段玉亭昨天表示,以上说法并不属实。凤凰大队的书记确实为郑世国,但从郑媛媛的个人信息来看,“与郑书记并无任何血缘亲属关系”,郑媛媛在执法过程中受了伤,为面部额骨骨折,目前在延安大学附属医院进行治疗。段玉亭介绍,郑媛媛来到城管大队工作已经有4年多。而执法队中,也没有名叫“史瑞”的人,郑媛媛与踩踏商户的男子“也并不是夫妻”。
是否属醉酒执法暂无饮酒证据
对于网上流传的郑媛媛与老人对骂的视频,段玉亭表示他并没有看到,“这几天工作量非常大,没有时间上网看视频、新闻”。
对于执法人员是否“醉酒执法”,段玉亭称暂时没有证据,“31号事发后,公安机关就已经介入了。而事后我们到凤凰大队去调查的时候,没有什么能够证明我们的职工饮酒”。
此前城管局的一名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称,“每天很多网民打电话骂他们,严重影响到正常工作”。昨天,延安市城管局的网站无法打开,显示为“网站正在建设中”,而城管局的电话则一直无法接通。
段玉亭表示,目前他们已经成立专门的调查组,“相信会有一个结果的”。
昨日,延安市城管局局长向刘国峰鞠躬道歉。新华社发
■ “延安‘暴踩商户’城管为临时工已停职”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邢世伟)针对5月31日延安商户被城管“跳脚踩头”事件,昨日上午,陕西省延安市城管局局长张建朝向被打商贩刘国峰鞠躬致歉,并承诺城管局承担其全部医疗费,安排专人照顾他。
昨日上午,延安市城管局局长张建朝走进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刘国峰的病房,向刘国峰鞠躬道歉。刘国峰已经在此住院7天。这是张建朝在该事件发生后首次露面。
张建朝称,他代表延安市城管局向刘国峰正式道歉。市城管局将承担刘国峰在延安治疗全部的医药费用。同时,市城管局还将派专门人员在医院配合家属照顾刘国峰。如果刘国峰需要到外地医院检查,城管局将支付全部医药费用。
刘国峰此前表示,他要求市城管局就此事正式道歉,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赔付全部医疗费用。目前,前两项要求市城管局已经兑现,他希望在两天内市城管局能够兑现支付全部医疗费用的承诺。除了医药费,车友被扣的自行车要尽快归还,如有损坏,必须按照原价赔偿。对于被打后的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等,刘国峰表示,暂未予考虑。
■ 进展
延安纪委调查局长公车超标
昨日,针对延安市城管局局长张建朝“座驾”超标一事,延安市纪委透露,目前已就此事展开调查。
5月31日,延安城管局执法人员执法时殴打商户。该事件在网络上曝光后,网上又先后曝光该局大楼过于豪华,局长张建朝“座驾”超标等新线索。
据了解,张建朝“座驾”为一辆丰田霸道VX型越野车,车号为陕JA0111,最低配置报价逾40万元。延安市城管局纪委书记王成章此前称,该车辆是中石油长庆油田公司“奖励”给城管局的。针对该车如何成为张建朝“座驾”,在使用中是否有违规事实,昨日,延安市纪委表示,目前正在对此事展开调查,有相关结果会予以公布。
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党政机关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陕西省市、县、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市、县、乡党政机关购置公务用车应选用国产品牌汽车,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
新京报记者 邢世伟
■ 对话
被打者 城管执法骂人很普遍
打人方 看到报道,都不想活了
受害者 刘国峰
城管过来就开始抬车辱骂
刘国峰在延安杨家岭附近经营一家自行车行。车友告诉记者,刘国峰的自行车行是骑友们的大本营,车友时常会来此消费和聚会。
记者:当时冲突是怎样起来的?
刘国峰:其实事情很简单。5月31日下午,我店门口停了一些车友的车,城管过来时,没有任何的执法程序,就开始抬车、辱骂。尤其是穿黄色衣服的执法人员,开口就骂,他们还有打人的动作,所以我就躲在店里面,他们就把车子抬走了。
记者:那你是否占道经营了?
刘国峰:那些车子不是我们店的,我们出售产品是不会摆在外面的。那些都是车友和消费者的自行车,他们有的到我这里玩,有的来给自行车买点小配件。
记者:扣完自行车,城管不都走了吗?怎么又起了争执?
刘国峰:刚走了不到10分钟,他们就掉头回来,把执法车停在店对面,过来就抢自行车。因为有两辆自行车是消费者刚刚才停下的。尽管消费者解释,但城管根本不理会。
记者:你当时出来劝架没有?
刘国峰:其实我一直是围观的,我没有解释的余地,见我前来,他们直接就开始骂我、推搡。
记者:这样的暴力执法,你遇到的多吗?
刘国峰:偶尔遇到,但性质很恶劣。现在城管执法骂人是很普遍的,我们给城管局反映,根本不起作用。
“黄衣女子” 郑媛媛
进入城管局不是凭关系
延安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发生之后,有网友称,5名涉事协管中的黄衣女子与双脚跳起踩踏商户的男子是夫妻,也有网友称,她是当日执法的城管凤凰大队领导的外甥女。带着疑问,记者6日在延安大学附属医院见到了当事人郑媛媛。
记者:你是哪一年开始在延安城管局工作?
郑媛媛:我是2009年进入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凤凰大队稽查一中队工作的。我初中毕业后考入大专,因为我从小就不爱学习,根本就没心思读书,于是退学应聘到这里工作。
记者:这4年是一种什么样的工作状态?
郑媛媛:我们上班是两班倒,早上7点到下午3点,下午3点到晚上11点,每天就是巡逻,走走转转,哪里占道就会去和商户说说。和门市商户争吵很少,多半是小摊小贩。有时吵一吵也没什么,完了见面还会打招呼。
记者:有网友说你是凭借关系进入城管局的,是真的吗?
郑媛媛:没有,还要什么关系,一个月1000元的工资谁来呢?有关系的谁会让孩子来当协管?
记者:既然协管工作不好,那你为什么还干这份工作?
郑媛媛:作为一个女孩,以前也觉得这工作辛苦,现在习惯了也没啥。但是这次事情后,我一看到网上的报道,多少次都不想活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害怕影响家人,害怕别人对我父母说三道四。
记者:既然已经被解聘,接下来工作方面作何考虑?
郑媛媛:解聘就解聘了,就算不解聘,我也不会再干城管了。以后不想找工作,还怎么找?谁会要我呢?我不想见任何外人。
执法人员 刘兆瑞
入职才一个月就惹了祸
6日下午,记者在宝塔区拘留所见到被行政拘留的协管刘兆瑞。截至事发,20岁的刘兆瑞在“城管执法”岗位上工作仅1个月零5天。
记者:你们没有任何沟通,上来就扣车,是这样吗?
刘兆瑞:4月25日至5月30日之间,我们先后两次下发通知说不让占道经营,那里的老板置之不理,5月31日我们就去扣车。
记者:你当时知不知道那些自行车是谁的?
刘兆瑞:当时不清楚。双方互相谩骂后,我们就说不管谁的车都要扣。但是我们说得很清楚,如果是店主的,请店主随后到城管局处理;如果是车友的,请车友自己来单位领取。
记者:你是怎样进入城管局工作的?
刘兆瑞:我是今年4月26日应聘进入城管局的。现在领了1个月的工资,1000块钱。
记者:收入并不高,为什么选择当城管?
刘兆瑞:没工作可干,我想找份工作,多积累些经验。想着好好干,说不定还可以转正,没想到才一个月就惹了祸。
记者:有想过向他们说声道歉吗?
刘兆瑞:道歉是必须的,如果当时能忍一下,也不至于发生惨剧,对不起。希望今后处理事情不再冲动。
在采访中,延安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黄衣女子郑媛媛与双脚跳起踩踏商户的男子并非夫妻关系。延安市城管局党委书记侯世怀介绍,目前延安市城管局正式编制人员139名,但是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人仅有8人;50多名协管中多为20多岁的年轻人,学历更是参差不齐。
据新华社“中国网事”
城管、学者“正反方”热议——
只纠结城管本身,永远破解不了它
本报记者 庄庆鸿 实习生 张辉
“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的就是城管了!”有网友这么感叹。连日来,延安城管暴踩商户头部、淮北城管打围观学生、抚顺城管殴打老人和围观市民,让“城管”再次成为千夫所指。
城管打人到底为何屡禁不止?“出事责任归临时工”的恶性循环如何解决?中国青年报记者为此深入采访小贩、城管、学者等各方观点,追寻这些问题的答案。
一切错在“临时工”?
延安城管踩商户头部事件发生后,延安市政府6月5日晚发布处理结果:对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凤凰大队稽查中队中队长张奇、队员南小波的处罚是“行政记大过”,对其余6名协管员则直接“解聘”。
这个“开除临时工”的处罚决定,引起了人们的更多质疑。
“《劳动法》实施以后,根本就没有临时工了!每次政府部门出事,就说是临时工干的,这是政府部门公然违法的宣言和示范,还有脸说什么法治社会?”知名主持人孟非发表微博,引发了17多万次转发。
看到新闻后,南京市玄武区城管执法大队队员赵阳发出了“九评临时工”的微博。
他认为,将签有劳动合同的协管员称作“临时工”是误导,但准确凸显出其“临时”特色:随时能录用、随时能辞退、录用无考核、入职低门槛、正常收入低、工作苦累脏……“不是临时工,更像临时工。”
为什么要招协管员?
赵阳认为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城市管理工作量大,编制有限;二是协管员用工成本低,招一名城管的支出可招三四名协管员;三是协管员可以从事城管“干不了或不方便干”的事。“你在某些城市吐口痰,可能会围上几名协管员死缠烂打追要罚款,罚款效率远超有执法权的正式城管执法人员,领导甚至引为经验。”
赵阳表示,其实招聘协管员、城管不是像传言那样,刻意招聘有劣迹的人。
“但是由于管理混乱,有劣迹的人确实容易混入。在领导的传统观念里,‘有魄力’、‘敢打敢杀’的人更加适合当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效率更高。这些根深蒂固的观念,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这个群体。”
出人意料的是,赵阳坦言,协管员出了问题,挨骂的城管也觉得“委屈”。
作为城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协管员的准入机制同样存在着较大问题。原本应是“谁招聘、谁管理、谁负责”,但现实却是多头招聘。“现在很多部门都可以招协管员,城管部门可以招,街道可以招,保安公司也可以招,这就导致了对协管员的管理成为了大难题。”
更日常的问题就是“多头管理”。“街道办事处考核付薪水,协管与城管一起工作,城管未必能管住协管员,但城管落了骂名。”
赵阳眼中,协管员的尴尬是现实“压”出来的。
“协管员”顾名思义应是协助管理者,不应成为城市管理的主体和主力,现实却是,他们拿着极低的工资,承担了太多工作。“他们往往还要协助其他部门工作,成为工商协管员、防疫协管员、治安协管员……给协管员减负、配足相应城管,道理简单,改变很难。”
高层领导人提出“把权力关进笼子”,那么,怎样把协管员关进笼子?
赵阳认为,辞退了之不能解决问题。“因为现在各地都大量聘用协管,一出问题,顶不住了,就把临时工炒掉,缺少有效的问责。一个临时工倒下,千百个冲上来。”
问责机制不够完善,也是城管暴力执法频发的原因。“我认为应该问责领导,并且是一定要追究该单位一把手的责任。还是要和乌纱帽挂钩,才是抓住了要害。”
“无所适从”的城管
2013年3月6日,一张照片震颤人心。广州小贩李盛燕与城管人员发生争执,遭掐脖子。照片上,小贩妈妈被反铐双手,1岁的小女儿努力去抱她。
随后,李盛燕将当地城管与公安局告上了法庭。5月24日,此案正式开庭审理。
其代理律师隋木青认为,城管对李盛燕采取的行为属于“行政侵权,伴有人身侵害”,城管的暴力执法行为也大都表现出这样的特点。
当时,广州市城管大队一名队员曾发博客分析:“掐脖子的动作不当,但想要处理得更好、更合适一点,我只能回答:很难很难!”
他分析,从小贩开始向城管砸东西的那一刻开始,城管无法完全避免肢体接触。“后果就是城管执法,现场一片狼藉、造成交通堵塞。”同时,因为男女有别,城管碰小贩其他身体部位,也会遇到类似问题。如2012年3月深圳“城管胸袭女档主”事件,而碰头部则可能成了“城管摸女小贩脸”。
关于为什么不避开小孩的问题,队员分析认为,如果城管去碰小孩,立马会有配图新闻:“城管强抢小贩婴孩”。“拉扯过程中伤到小孩的话,谁负责?现场是马路,把小孩带到哪儿去?”
在隋牧青看来,城管的越权是由于城管制度的“先天缺陷”。
“城管条例比较含糊地把人身和财产的强制权赋予了城管,包括扣押行为,拆除违法建筑行为等,都涉及到人身自由与财产的强制执行,然而又规定得很模糊,这就给城管执法提供了很大的空间。”
广州城管队员也认为,现在城管存在无所适从的尴尬:“当城管为了避免肢体接触,配了几块盾牌,人们说‘城管武装到牙齿对付弱势小贩’;城管请公安培训,教一点现场应变、制止对方的技能的时候,人们说‘城管学公安,靠暴力执法”;当女城管学一点自卫防身术的时候,更是有高清组图配上‘女城管挥拳向谁?’;当城管无奈中‘卖萌执法、举牌执法、眼神执法、下跪执法’的时候,出现了‘城管作秀’、‘冷暴力’的新闻……”
“我只想问:在面对这些复杂的执法场面的时候,我们的法律,到底赋予城管什么样的权力和手段去有效执法?”这名队员最后问。
对于城管权力来源的合法性,隋木青同样持质疑的态度:“很多政府部门把法律授予的权力转给了城管,但这样的转移有效吗?法律赋予的权力可以随便转移吗?”
赵阳则认为,城管暴力执法,源于城管的法律界限尚未搞清。
“当前发生的许多城管暴力执法,起因都是暂扣小贩的物品,这到底合不合法呢?如果对方不同意,或者用暴力抗拒,城管应该怎么办呢?不管,没有尽到义务,强行暂扣,又会发生冲突,公安部门进行配合,又没有足够的警力。”
“一城之管”的存废之争
隋木青站在不少网民的“正方”,认为城管制度“必须废除”。“因为法律没有赋予城管相关的权力,他们的执法地位也很尴尬。”
在他看来,城管所承担的管理市容职责应该由“公共警察”来负责。
而“反方”赵阳看来,即便取消城管,也不解决暴力执法的问题。
“目前各部门推诿的问题,都集中到了一个城管部门来。国外虽然没有城管,但是也有相应的部门来做。如果取消了城管制度,还权给各个部门,并不意味着就能够彻底暴力执法的问题,而且还权以后,各个政府部门会因此增加大量的人员。”
在采访中,也有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城管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作为城管上级的地方政府,早就应该吸取教训,理顺城管的身份和地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际操作里集中的只是责任和义务,并没有理顺相关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和法律地位。综合执法部门,只是地方的万金油,什么都能管一阵,什么都不能根治,然后全社会都把气撒到它头上。”
赵阳认为城管制度不应该取消,同时,作为“临时工”的协管也不应被清退。“现在城管的人数确实不够,南京已经有十年没招聘城管了。这么大的城市,想要管理起来,政府应该加大投入。”
近日《环球时报》评论称:“我们在批评城管的同时,谁也拿不出来一个彻底取代城管的方案。一些建议是局部性的,能起到修补作用,但城管在目前阶段存在的必要性是严肃学者们的共识。”这一观点引发了很大争议。
赵阳并不因为自己是城管,就支持这一观点:“且不说哪些人算严肃学者,有无这样的共识,难道城管存在的必要性仅靠严肃学者的共识维系?”
在城管制度存废问题上,他表现出了“改革派”的特点,“与其取消,不如加强监督,规范一下城管的工作。”
“只纠结城管问题本身,永远找不到答案”
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同济大学教授蔡建国就提交了提案,明确呼吁“完善城管立法”。这是我国首个呼吁“城管立法”的政协提案。
本报记者今日联系蔡建国委员,他表示:“至今为止尚未收到任何相关部门对提案的回复。”
“我认为城管和被执法者的矛盾,本质上是非对抗性的矛盾。从根本上来说,是我国法制还不够健全。相比所集中的职责,城管完全没有相适应的法律手段和权力去有效地履行职责。”
赵阳也深有同感。“人们把协管员称作‘临时工’,然而以城管目前的尴尬地位,城管相对其他政府部门而言何尝不是‘临时工’?城管为体制背黑锅,协管员为城管背黑锅,临时工就成了中国最忙最坏的人。”
他对城管的比喻很有意思:“现在的社会矛盾冲突很多,而城管不是灭火的‘消防队’,很多时候恰恰成了‘点炸药包的人’。”
有10多年城管工作经验的他认为,在现有制度下,城管执法应该更需要智慧。
“我们对待小贩,不能一概而论,小贩可能不懂相应法律法规,就应该告诉他们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劝告教育为主。我见识过形形色色的小贩,很多是家庭很困难,确实要以此为生,对于这些人群,我们也会予以照顾,通过小区物业公司,解决工作问题。”
赵阳说,对于小贩问题,应该重视“疏导”,以温和的方式予以解决,不能动不动就采取过激的暴力方式。比如“我会做很多前期工作,多开几张整改通知单,多次进行提醒,对形势和执法进行一个预估。城管执法是为了社会的和谐,不能因此破坏了社会的和谐。”
“还要给城管先洗洗脑,让它不能有创收的冲动,要斩断它的利益链。如果没有创收的任务和压力,那么,它的执法就会规范很多。”隋木青说。
但城管的“专业化”管理,多年来一直难以真正见效。
一位城管部门工作人员对中国青年报记者坦言,“全国城管很松散。想做到标准化,更专业化,受到人、财、物方面的限制,更是一言难尽。”
蔡建国委员表示,明年两会他依然会继续推动“城管立法”的提案。“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到某一个城管身上,该健全法治的就应该健全。”
隋牧青也认为,要解决城管暴力执法问题,需要从立法层面入手,“期待城管条例重新修订,把权力明晰一下,去掉与财产和人身有关的强制权。如果涉及到强制权的话,要向法院申请,有了法院文书后,再由城管代表法院来执行。”
赵阳,城管问题的出路,正应该结合目前我国的社会大背景。“如果把就业、社保、贫富差距问题解决了,怎么会有那么多小贩呢?小贩少了,暴力执法也会少了,也就不会有老百姓跟你拼命了。如果只是纠结于城管问题本身,永远都不会找到答案。”
本报北京6月6日电
一位城管队员的自述:
“大家总骂城管素质低,招高学历又骂浪费”
本报记者 庄庆鸿
城管队员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群体?真的都那么“如狼似虎”吗?
本报记者专访一位从业十年的基层城管队员,以下是他的自述:
延安城管暴踩商贩头、安徽城管打学生的事,我都看到了。总之心情很复杂——很郁闷,很遗憾,很生气,对涉事的协管员又有一点理解。
我在一线,也遇到过几次动手或差点动手的情况。
当时是一个乱贴广告的摊主,带着手下一帮人喊打喊杀。我们又是夜班,只有3个人。所以我们报了警,请示领导后先撤了。第二天,我们再去是一队人,造势压阵,才解决了这个问题。
打拍照市民的事情,我不太了解细节。按照我们平常遇到的场景,执法时,会有路人拍摄,特别是充满正义感、对城管误会比较深的青年学生。他们往往一边拍,一边严厉指责城管又在抢东西什么的,其实他们并不了解事情全貌。不排除当时双方有言语冲突的可能。但是,打市民是绝对错误的!这点毋庸置疑。
其实城管也是人,没有人会无缘无故这么极端。一般是平时积累的压力得不到正确的释放,积累下来,加上酒精上脑的冲动,失去理智才造成的。我觉得,最近这些事件从整体上讲,不能代表城管的整体形象。
现在很多人都认为城管“素质低”,但是我们招考公务员都是本科以上,我也是本科,学法律的。实际上,即便是协管员,目前也有很多硕士,全国都不少。这也是就业大环境的影响,现在有的硕士的就业形势还不如技工呢。
当出现城管打人事件时,人们会说城管素质低。但是当城管招收高学历队员的时候,大家又会说:这是浪费。这是很尴尬的事。
城管执法最大的困境在体制上,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制度设计和运行的现状,落实了行政处罚法“一事不两罚”的原则,但忽略了“过罚相当”的原则。
城管困境的根源,在于现阶段的城乡差距、贫富差距、东西部差距、就业压力这几大矛盾,还有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行政处罚赋予执法者的权力太有限。
举个很普遍的例子。对占道的大排档,他们违反了多部法律,产生油烟违反环保法、材料来源不明违反食品安全法、占用道路违反道路交通法、无证经营违反工商管理法规、噪音违反治安处罚法,但现在不是各家都去处罚,而是城管综合执法,这就叫“一事不两罚”。
但是城管只能对他从影响市容的角度处罚,这些罚则一般都很轻微。城管不是上述法律的执法主体,不能对同一行为造成的“违法竞合”进行合并处罚,这就使得当事人受到的处罚和他的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明显不相当,这就是“过、罚”不相当。
影响市容,应该只是这种违法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中最轻的层面,处罚了这个,其他方面往往被有意无意地忽略。
你问我“城管打人事件屡禁不止的根源在哪里?为什么改不掉?”我不是很认可这种问法。
问“为什么避免不了”,比较合适。因为这种冲突不是执法者主观想避免就能避免的,那除非不作为、渎职。实际上,这种冲突,是所有执法者同样面临的,只不过城管执法在大街上,大家见得多而已。
回到这个问题,城管和小贩的矛盾根源,在于个人私利和公众法益的冲突。执法如果要严格,势必损害当事人的私利。城管认为“这是非法的,我是执法的”,小贩认为摆摊“天经地义”,双方认识的偏差更会加剧冲突。
怎样才能避免这种当场冲突?我觉得根本上需要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就像香港一样。执法者只要有足够的证据,当事人不配合的,交给法院去强制执行,或者其他有足够强制力的执法部门。
我当城管,今年正好十年。
城管的负面形象,也是在偿还中国法制建设进程的历史欠账。在有城管以前,是工商人员追着小贩满街跑。城管成立初期,法制很落后,确实普遍有粗暴执法、罚款创收的情况,但那个时候,又何止城管如此呢?
怎样改变这种现状?现在城管能做的,要“跳出执法的圈子执法”。要在谈判方式和沟通技巧上下功夫,比如“举牌执法”、“献花执法”、“围观执法”等,都是积极的尝试。
而在城管自身,除了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还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心理压力调试、处置群体性事件、正当防卫、沟通谈判的培训。
媒体对城管的误解,多数也是历史原因形成的,主要是城管自身的问题造成的。但现在,我觉得媒体的问题也不少。
城管,是媒体监督政府、批评政府的一个突破口、一个靶子。用一些媒体的话说,城管是“新闻富矿”。因为政府存在的问题,在城管身上都能挖得到。而同时,媒体对城管批评,受到的限制会很少。
从我跟媒体人打交道的过程中,我的个人体会是,媒体人对城管的误解,很多是带有个人情绪或个人利益而刻意为之,挟媒体之公器以泄私愤。比如,他们的亲友是小贩,或者跟城管有过冲突。或者是带着一种先入为主的惯性思维去报道,有些连城管的全程都搞不清楚,就侃侃而谈。
而总的说来,不管城管做怎样的改革或尝试,舆论总是以一种挑剔的眼光来审视。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方案是能让所有人满意的,只要你站在不同的角度,总能挑出毛病。长此以往,就显得城管一无是处了。刚才提到的关于城管队员学历的争论,就是典型的例子。这就使城管队员会产生一种无所适从的感觉。意志不坚定的,很容易破罐子破摔。
所以,当城管很容易,当好一个城管,很难。
(原标题:“大家总骂城管素质低,招高学历又骂浪费”)
5月31日,一辆警车驶过城管与商户冲突现场未停。视频截图
“延安城管暴力执法”视频中,刘国峰被一名城管队员跳起来踩中头部,致其昏迷。视频截图
中广网北京6月5日消息(记者白宇、实习记者刘诗白)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一则名为《实拍:延安城管暴力执法,双脚跳起爆踩男子头部》的视频在网络上被大量转发和评论。城管执法再一次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从这个视频中可以看到:“一群着城管制服的人群殴自行车行一男子,一骑友被打倒在地,但一名城管并未罢休,双腿跳起重重地踩向青年头部,致其脸上胳膊上衣服上都是血。据了解,涉事的城管是延安城管监察支队凤凰队。
视频曝光后,一名网友称,这样暴力执法也太让人伤心了,不就是个自行车么,至于么?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城管执法变成一场暴力打斗?城管执法中又是否存在违规或是违法行为呢?
记者调查了解到,事情发生在陕西省延安市一家自行车行的门面前。视频中被城管“双腿跳起爆踩头部”的刘先生是这家自行车行的老板,接受采访时,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刘先生:一直头比较疼,然后头部缝了五针,再就是胸腔内有出血。我锁骨原来有旧伤,旧伤里面有一些钢钉,有钢片,没有取掉,现在被那个城管爆踩以后,造成了二次的损伤,这个可能以后就没办法再复原了。
刘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事发时的情况。
刘先生:有一些店员和消费者的自行车放在门口,刚好碰到城管的巡逻车经过,他们下来的时候没有经过任何的执法程序就开始没收。没收掉我们四台车,然后就走掉了。差不多过了十分钟左右。店门口又经过两个骑自行车的朋友,把自行车停在门口,在里边消费东西,是消费者的车停在了我们店门口。城管又掉头过来,不问青红皂白,直接就过来抢车,导致骑友和他们拉扯,他们是直接对消费者下手。我为了维护一些骑友的利益,也去和他们理论这个事情。中间视频上可以看见一个黄衣的女子,骂我,我也回骂,导致城管的围殴,后来我也就不知道了,被打昏到医院里面。
延安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办公室副主任蒋军告诉记者,延安市城管局已经成立调查组,视频中现场执法的工作人员正在接受调查。
蒋军:上级主管局,成立了一个由局党委书记,和纪检书记包括他们的监察、人事、法规,成立了这么一个专项调查组,现在对这么个事情已经进行调查。当班的值班人员,包括他的主管,副大队长、大队长,包括上一级的副支队长,现在全部停职接受检查去了。
另据报道,昨天上午,延安市城管局就此事件明确了五条意见:
一、城管局成立联合调查组,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
二、对于5月31日执法当中的所有相关人员,一律予以停职、待岗调查,包括监察支队分管副支队长高丹(当天未参与执法)、凤凰大队大队长赵振刚(当天参与执法,正式编制)、副大队长李志成(参与当天执法,正式编制)、中队长张琦(视频中光头男子,参与当天执法,正式编制),还包括当日参与执法的另外四名临时聘用人员(视频中黄衣女子,以及双脚跳起踩踏商户的男子均为无正式编制人员);
三、责令监察支队支队长姬霖、支部书记郑世国向城管局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四、要求监察支队深刻汲取教训,认真反思,尽快部署开展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纪律整顿,从严管理,从严治队;
五、协调公安部门派人介入事件调查,构成伤害的要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另外,城管人员与商户发生激烈冲突时,从视频中可看到,有一辆牌号“陕J1397警”的普桑警车缓慢经过,但并未做任何反应停留。有网友批评说,警方不该对此视而不见。延安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回应称:“陕J1397警”制式警车属延安市安塞县公安局,当天下午是出差执行任务,经过的事发地段属于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辖区;警车驶离并无不妥。
延安市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办公室副主任蒋军还告诉记者,城管执法人员在冲突中也有人受伤。
蒋军:这个人就是咱们在视频里面看到的那个穿黄衣服的女的,额骨和鼻骨两处骨折,现在在医院治疗着。
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区分局赵警官:这个案子我们还正在调查中,基本上事情网络上的视频都能把事情说明白,细节方面的问题我们现在还正在调查。
无论是延安市城管局还是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都没有正面回应广大网友关注的,城管队员是否存在违规或是违法执法的问题。那么,一场如此混乱的执法究竟是怎样发生的?在延安,这样的执法是偶然还是常态?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事件回顾:
延安城管酒后执法 双脚跳猛跺倒地商户
6月3日下午,记者首先来到了位于延安市杨家岭附近的事发商户“美利达自行车行”。据事发当日在店内的一名店员描述,事发当日他们店总共被暂扣5辆自行车,但在他们老板跟城管人员交涉的过程中被打倒在地,倒地后竟然有一名很胖的城管队员,双脚跳起猛跺他们老板的头。
另据该自行车行老板回忆,当时他及店员第一时间冲上去阻止他们抬自行车,就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拉扯、推搡。随后,自己就被打倒在地,之后的事情就不知道了。但该店主十分确认的说道,这些城管人员中,有一个秃头的,当时浑身都是酒气。
记者在事发当日曾围观的邻近几家商户处也了解到,双方推搡拉扯时,确实能明显闻到有执法队员混身散发着酒气。
中新网温州5月6日电 (记者 徐乐静 实习生 邵思翊) 4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一城管被曝使用斧头进行暴力执法,引发社会热议。6日,记者从当地官方获悉,该“城管”人员并非城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并无执法权,因不是同一系统人员,无法对其进行处理。
4日晚,网友“英雄历史”微博爆料,温州鹿城区双屿菜场的城管在向摊贩收取费用时,因摊贩缴费速度慢了,于是,一城管提着斧头打该摊贩。
6日,该爆料人告诉记者,在与城管发生争执时,男摊主的头部受了伤,虽不能确定是否与城管人员有关,不过,提着一米长的管制刀具执法的城管还是第一次看到。
当天,记者联系到鹿城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该部门办公室主任盛芳回应,此次事件中的城管并非该局的执法人员,也不具有执法权。
盛芳解释说,各个街道、村委会都有城管办及相关人员,但都与城管执法局没有关系,城管执法局在执法管理中有一套严格的规范制度,例如管理前会出示执法证、宣读法律条例、暂扣没收物品时会出具单据,不可能出现上述事件。
随后,鹿城区双屿街道宣传办主任周悦音向记者证实上述事件确实存在。她表示,事件发生后,当地派出所介入调查了解,城管向摊主收费时,双方发生误会而起争执,摊主和城管都有皮外伤,最终经过调解,城管人员赔偿摊主800元。
周悦音说,与摊贩发生争执的城管人员隶属双屿街道城管巡逻中队牛岭分队,该分队的城管人员是由当地村委会招聘、管理。
“一个村委会人员只有五六个人,如果要把村里面的角角落落稍微管理一下,都是要招一些临时人员。”周悦音承认,上述事件的城管系临时人员,而这次事件是管理上的疏忽,不过因为目前街道、村委会人员紧缺,故离不开这些管理人员。
不过,周悦音表示,下一步街道将逐步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对村聘用人员的管理,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其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