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商局在宝坻举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工作启动仪式
市工商局向首批区县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授牌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3月21日,天津市工商局在宝坻举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工作启动仪式,并向首批11家区县级管理示范店授牌。据悉,今年管理示范店建设将在本市河西区、宝坻区和滨海新区重点推动,随后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力争年内建设不少于200家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
据了解,作为本市20项民心工程之一,这些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在软硬件方面均有严格要求。店内设有食品安全联络员和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裸装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设置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及遮盖设施,并提供专用工具、包装物。建立并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食品质量承诺、食品安全管理、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销毁、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等经营自律制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以书式、电子进货台账或粘贴“证票合一”票据等形式,如实记录购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或者“证票合一”票据建档保存两年以上。乳制品、生猪产品、食用油等重点食品单独建档。
此外,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由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将总部出具的索证索票证明(每年至少1次)和统一配送单建档保存;自采食品的,按照本办法规定,单独建档保存。散装、预包装食品标签符合法定要求。在售、库存的食品未贴地、墙、顶摆放,未与非食品混放。冷藏、冷冻设备运转正常,温度符合食品标签标注要求。
对于不合格食品,要依法处置,如实记录检查、处置、销毁不合格食品情况,销毁过程留有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相关记录建档保存两年以上。.不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设立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或专区等。(记者晁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