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部分被告人在法庭上接受审判。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天上午,备受关注的“3·10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在朝阳法院集中宣判。彭发荣等91人因在印尼雅加达等国家参与电信诈骗,被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8年至1年半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部分指控数额未认定
因为该案是北京法院近几年最大规模的一次集中宣判,法院调集了76名法警。
除了4名被告人被取保候审,该案其余87名被告人分别被羁押在朝阳、海淀、东城区、西城区和一看5家看守所。他们中年龄最大的55岁,最小的只有20岁,分别来自四川、海南、湖南、福建等省,文化程度多为小学、初中,其中一人为文盲。其中,59人是女性。
因涉案人员众多,朝阳法院动用了76名法警、11辆警车,20余家媒体前来采访报道。
此前,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3月至6月间,被告人彭发荣等91人先后在印度尼西亚、柬埔寨、马来西亚等地,参加他人组织的针对内地居民的电信诈骗组织。该组织冒充内地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电信技术手段向内地不特定多数人群发语音电话、接打电话,虚构被害人名下电话欠费、信用卡透支、身份信息泄露、需要对被害人名下存款进行对账或调查、需要对财产进行加密保护、在法院被诉讼、名下的信用卡涉嫌犯罪、需要对其财产进行公证或保全等事由,诱导被害人进行转账或汇款,造成多名被害人财产损失。
庭审时,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数额高达千余万元,但其中部分数额,未被法院认定。
最长判决书长达54页
昨天的宣判,被安排在朝阳法院二层最大的一个法庭进行。91名被告人分7批次到庭听取审判结果,最多的一批达29人。
法官一一宣读判决书主文和每名被告人刑期,其中最长的一份判决书长达54页。
法院认为,彭发荣等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但91名被告人均系受雇于他人从事电信诈骗活动,应认定为从犯,其中部分被告人属于犯罪未遂,多数被告人均能当庭自愿认罪,部分被告人的家属退赔了一定款项,故对91名被告人均给予了从轻或减轻的处罚。
听到量刑结果后,被告人表现得都很平静。(记者刘洋 王贵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