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天津市扶持学前教育发展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出台。市财政局、市教委将根据各区县扶持学前教育发展工作开展情况,对普惠性幼儿园给予奖补,全市奖补资金总额的30%用于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
根据该办法,市财政根据年度学前教育经费预算总体安排,确定当年全市奖补资金总额。奖补资金补助范围包括各级各类普惠性幼儿园,主要用于以下幼儿园: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面向社会、收费合理、办园质量较好的非教育部门办的公办性质幼儿园(街道办幼儿园、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村办幼儿园以及企事业单位办的幼儿园);从教育行政部门取得民办幼儿园的办学(园)许可证、面向社会、收费合理、办园质量较好、年检考核合格的普惠性民办一类、二类幼儿园。
该办法规定,奖补资金用于幼儿园玩教具、设备、图书等教学仪器用具购置及校舍修缮等支出,不得用于人员支出、基本建设、偿还债务、平衡预算或挪作他用。(记者 殷莹 通讯员 程永迪 实习 生潘瑞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