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近期,高新区国税分局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建立健全学习机制,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理论修养和综合素质,全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学习责任制。确定“一把手”为全局学习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各科负责人为所在部门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检查全局和各科学习计划、进度和学习效果;二是建立健全学习导学制度。通过导学,进一步明确年度、季度和专题学习的内容,提出的要求,达到的目的,有效提升学习效果;三是建立健全学习考试积分制。对参加分局及上级机关组织的学习、考试并获得前三名和在市局以上发表调研、论文分别按不同标准给予加分,年终,对积分取得优胜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四是建立健全学习考核制。逢学必考,以考促学,除阶段性、专题性学习培训外,每年举办一次税收业务知识和政治理基础考试,对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按照奖励办法进行奖励;五是建立健全述学评学制。年度终了进行全员述学报告,汇报一年来学习取得的成绩,收到的效果,对工作的指导、促进作用以及存在不足和问题,并进行公开公正测评,达到鞭策落后和激励先进的效果。